河南虞城疫情瞒报始末详情 商丘一家11人确诊邻居吵架后感染!31省份新增本土确诊6例在江苏湖北 河南疫情最新消息今天

 《小康》 ● 中国小康网   2021-08-17 17:29:04

病例8:

郭某陌,女,6岁,系病例3尹某之女。

7月31日与母亲尹某一同自驾车回到谷熟镇刘大庄村委何庄村家中,与郭某莹共同居住。

8月1日-8月4日居家隔离。

8月5日最后一次与母亲尹某接触。

8月6日-8月12日居家隔离。

8月13日5时,尹某由商丘市第一人民医院确诊为新冠肺炎患者后,郭某陌被定为密切接触者。

8月13日18:40分,由虞城县人民医院120救护车送至虞城县人民医院东院区集中隔离。

病例9:

郭某帆,男,8岁,系病例3尹某之子。

7月31日与母亲尹某一同自驾车回到谷熟镇刘大庄村委何庄村家中,与小姑郭某莹共同居住。

8月1日-8月4日居家隔离。

8月5日最后一次与母亲尹某接触。

8月6日-8月12日居家隔离。

8月13日5时,尹某由商丘市第一人民医院确诊为新冠肺炎患者后,郭某陌被定为密切接触者。

8月13日18:40分,由虞城县人民医院120救护车送至虞城县人民医院东院区集中隔离。

病例10:

石某硕,男,3岁,家住虞城县谷熟镇刘大庄村委何庄村,系病例5郭某甜之子。

7月30日至7月31日,居家无外出。

8月1日16:00,与二姨妈(郭某英)、表弟朱某诚到菜园摘黄瓜后返回家中,中途未与其他人近距离接触。

8月2日至3日,居家无外出。

8月4日16:20分,与二姨妈(郭某英)、表弟朱某诚到菜园摘黄瓜后返回家中,中途未与其他人近距离接触。

8月4日23:50分,到何庄村广场核酸采集点采样,全程佩戴口罩,结果为阴性。

8月5日至12日,居家未外出。

8月13日18:40分,由虞城县人民医院120救护车送至虞城县人民医院东院区集中隔离。

病例11:

朱某诚,男,2岁,家住虞城县谷熟镇刘大庄村委何庄村,系病例3尹某丈夫的外甥。

自7月30日至7月31日,居家无外出。

8月1日16时,跟随表哥石某硕及其母亲郭某英到菜园摘黄瓜后返回家中,中途未与他人近距离接触。

8月2至3日,居家无外出。

8月4日16:20分,跟随表哥石某硕及其母亲郭某英到菜园摘黄瓜后返回家中,中途未与他人近距离接触。

8月4日23:50分到何庄村广场核酸采集点采样,全程佩戴口罩。

8月5至12日,居家无外出。

8月13日18:40分,由虞城县人民医院120救护车送至虞城县人民医院东院区集中隔离。

病例12:

郭某聚,男,77岁,现住商丘市虞城县谷熟镇刘大庄村委何庄村,系病例4的爷爷。

1985年偏瘫至今,8月5日下午由孙子郭某峰带至村文化广场做核酸检测,8月9日下午由儿子郭某喜带至村文化广场再次做核酸检测,其他时间未外出,8月13日核酸检测结果呈阳性。

病例13:

范某真,女,74岁,现住商丘市虞城县谷熟镇刘大庄村委何庄村,系病例4的祖母。

8月5日、8月9日骑电动三轮车到村广场核酸采样,其他时间无外出,8月13日核酸检测结果呈阳性。

病例14:

许某梅,女,35岁,农民,现住虞城县谷熟镇刘大庄村委何庄村,系病例4的邻居。

7月31日19时30分自驾去商丘日月湖游玩,19时39分途经芒种桥乡,在药店买口罩,停留约4分钟离开,全程佩戴口罩。大概22时回到家中。

8月1日10时左右自驾车,在谷熟镇购物后去芒种桥赫庄娘家,中午与其娘家人共同进餐。15时返回家中,16时自驾去谷熟镇冲洗照片(店老板已被隔离),之后去了小桃童装店(店老板已被隔离)、环球鞋店(店老板已被隔离),18时左右返回家中。

8月2日未外出。

8月3日10时左右有事外出,遇见其公公郭某良,交谈大约十分钟,后遇见其弟媳,一起去了军平超市买菜(店老板已被隔离),随后其弟媳去韵达、邮政取快递,其本人未进店(老板已被隔离),12时左右返回家中。全程佩戴口罩,下午未外出。

8月4日上午未外出,下午外出去见田某芳(生意伙伴,已被隔离)交手工品,期间佩戴口罩。23时采咽拭子,核酸检测结果呈阴性。

8月5-10日未外出。

8月11日采集核酸检测,结果呈阴性。

8月12日未外出。

8月13日14时在谷熟镇卫生院核酸采样,14日11时42分检测结果呈阳性,通知其居家隔离。

8月14日8时20分,虞城县疾控中心采样,16时40分复核结果呈阳性,经医院专家组会诊确诊为新冠肺炎病例(轻型),14时20分被救护车转至郑州市集中治疗。

病例15:

高某云,女,69岁,农民,现住虞城县谷熟镇刘大庄村委何庄村,系病例4的邻居。

8月2日与郭某喜家人因为琐事争吵十余分钟,全程未戴口罩。

8月4日未外出。

8月5日曾到村广场做核酸采样,全程未戴口罩。

8月6日至13日未外出。

其余时间在家未外出,也无外人来访。

8月14日虞城县疾控中心核酸检测结果呈阳性。

根据《传染病防治法》有关规定,结合以上具体情况,特此提示,请在以上时段内与上述确诊病例行程有交叉的人员:

一、第一时间向社区管理人员报备,关注自身健康状况,暂不要外出,等待社区(村委会)的管控通知。

二、如已经有发热、咳嗽等症状,请立即拨打120到发热门诊就诊,并全程佩戴口罩,不得自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三、请广大市民不必恐慌,做到不信谣、不传谣,时刻增强个人防护意识,尽早按程序完成疫苗接种,规范佩戴口罩,非必要不外出,保持合理的社交距离。

商丘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1年8月16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柒月
来源:《小康》•中国小康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