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批个税健康险6款产品将上市 可报销靶向药

 《小康》 ● 中国小康网   2016-03-04 14:38:57

  北青报记者看到,首次获批的6款产品的赔偿条款均有相关表述,被保险人享有公费医疗、基本医疗保险、补充医疗保险或者其他商业医疗保险计划的,则必须优先从上述全部已有的医疗保险途径申请相应的医疗费用保险金,个人税优保险再对被保险人实际发生的通过上述全部方式仍未获得补偿的剩余医疗费用部分按照约定的给付比例支付保险金。

  保险公司不得“因病拒保”

  暂行办法规定,个人税收健康保险产品设计应遵循保障为主、合理定价、微利经营原则。保险公司应按照长期健康保险要求经营个人税优健康保险,不得因被保险人既往病史拒保,并保证续保。

  当时有业内人士表示,保险公司不得“因病拒保”的规定突破了商业健康保险的一般规则。保监会强调,国家的税收优惠政策是针对所有纳税人的,也就是说只要是纳税人,都可以购买个人税优健康保险产品,保险公司不能拒保;国家给予保险业税收优惠政策,将一定的财政收入让渡给保险业,保险业应主动承担起减轻医疗负担、服务医改的社会责任,做到应保尽保。

  北青报记者看到,人保、泰康、阳光保险公司的产品的保险合同规定,医疗保险简单赔付率均不低于80%,医疗保险简单赔付率低于80%的,差额部分返还到所有被保险人的个人账户。根据暂行办法的规定,首批获批的6款保险产品最低保险金额均为20万元人民币。

  但是对于初次投保已患病的投保人来说,在缴纳相同保费的情况下,获得的住院报销等保险金会比首次投保未患病者的保险金额低75%。

  保险公司看好个人税优健康保险

  中国人保健康公司总裁宋福兴表示,预计未来一段时期,健康保险将继续在保险行业保持活力最强、增速最快,逐步缩小与财险、寿险的差距,2020年保费有望达到7000亿至10000亿元,成为与财险、寿险并列的三大业务板块之一。

作者:蔺丽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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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北京青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