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办改公租房政策是商办类存量房的出路吗?

 《小康》 ● 中国小康网   2018-07-31 19:47:46

  除了政策上的支持,另一个绕不开的话题是技术上的改造难度。有商办类项目销售部门负责人告诉《中国经济周刊》记者,从商水商电改成民水民电就是政府“一句话的事儿”,但是天然气管线在初期规划时并不存在,如果建筑已经基本完工,不可能再加进去,如果加在楼体外面,消防验收时肯定通不过。

  郭毅告诉记者,天然气管线在施工中应该埋在建筑实体下方,当建筑实体已经基本完工之时,完全没有加装天然气管线的可能,“从技术上说,公寓式酒店这个方案最容易实现,因为不涉及天然气接入的问题。”

  《中国经济周刊》记者曾就北京商办类项目改造问题联系采访北京市住建委,但截至记者发稿时尚未收到回复。

  “3·26”新政对商办类项目做出的限制(部分)

  1 商办类项目不得擅自改变为居住等用途;

  2 开发企业新报建商办类项目,最小分割单元不得低于500平方米;

  3 开发企业在建(含在售)商办类项目,销售对象应当是合法登记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购房者不得将房屋作为居住使用,再次出售时,应当出售给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

  4 本公告执行之前,已销售的商办类项目再次上市交易时,可出售给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也可出售给个人,个人购买应当符合下列条件:名下在京无住房和商办类房产记录、在京已连续五年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

  5 中介机构不得以任何方式宣传商办类项目可以用于居住;

  6 商业银行暂停对个人购买商办类项目的个人购房贷款。

作者:银昕
责任编辑:李煦
来源:中国经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