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警方通报职员遭高管烟头烫脸 因涉嫌故意伤害罪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小康》 ● 中国小康网   2021-03-25 08:30:27

  据@西安高新公安 3月24日发布警情通报 :2月5日晚,陕西某能源有限公司组织员工年会聚餐时,报警人刘某(公司员工)和高某亭(公司总经理)因工作琐事发生口角,高某亭手拿香烟将刘某右脸部烫伤。目前,高某亭因涉嫌故意伤害罪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办理中。

5ab5c9ea15ce36d35e6a1e08d339078fe850b1eb.jpg

图为西安市公安局高新分局24日发布警情通报。网络截图

  据中国青年网,近日,陕西某能源公司员工刘尧(化名)在网络上举报,因业绩差,自己在今年2月5日时,遭遇该公司“一号位”高华(化名)的“侮辱性惩罚”:“两次把燃烧的烟头按到我脸上,烫了两个伤疤扬长而去,并称疼才能长记性”。

  “晚上10点,在连包的202和203包间,席间公司总经理高华说:‘我从小习惯就喜欢杀个鸡、宰个羊,一定要出血,让他意识到疼,就是公司业绩好的时候,我要收拾完成不好的人;公司业绩整体不好的时候,我就要收拾刘某这种不听话的人,我要的是森林,不是树木,更不是刺头。’”刘尧介绍,入席后高华便开始言语挑衅,并称刘尧及其他几位同事业绩不好,需要被收拾。

  “我正和别人说话,他一个烟头就按我脸上了,我还以为是谁不小心,转过脸看的时候,第二下又烫到脸上了。”刘尧说,烫完第二下,高华当众问他,“疼不疼?烫不烫?疼就对了,这样你才能长点记性。”

  3月22日,涉事公司回应,高华已被免职并通报批评。西安市公安局高新分局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此事正在调查中,等有了结果会发布通报。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翎翾
来源:《小康》•中国小康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