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上海生育假增至60天最新消息 生育假和产假区别有多少天最新规定
《小康》 ● 中国小康网 2021-11-26 15:02:30
多地“育儿假”最新决策出炉
设立育儿假是完善积极生育支持措施的一项重要内容。近日,全国各地出台相应配套决策。
11月25日,上海市、浙江省相继公布延长生育假期的决定,并于公布之日起实施。上海市将生育假由30天延长到60天,意味着上海女职工生育期间可有158天假期。
据悉,今年以来,全国至少有11地通过相关条例,已经或即将实施延长产假、增加育儿假、配偶护理假等措施,包括上海、浙江、河北、安徽、江西、吉林、黑龙江、山西、四川、江苏、广东等。
上海
11月25日,上海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以下简称《修改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澎湃新闻记者注意到,《修改决定》共二十条,对生育政策作出优化,明确实施“三孩”生育政策,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修改了再生育子女的条件,简化认定情形,不再对再婚夫妻之前生育的子女进行合并计算。
根据《修改决定》,综合考虑国家政策导向、区域平衡、基金承受能力、社会影响等方面因素, 将生育假由三十天延长到六十天。
根据国务院出台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难产等情况适当延长。此次《修改决定》在上海施行后,也就意味着, 上海女职工的产假与生育假相加,生育期间可有158天假期。
《修改决定》还增设了育儿假,明确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夫妻,在其子女年满三周岁之前,双方每年可以享受育儿假各五天。育儿假期间的工资,按照本人正常出勤应得的工资发给。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翎翾
来源:《小康》·中国小康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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