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荣枝二哥:家属方未提交新证据 劳荣枝杀7人作案细节曝光!劳荣枝案件最新情况2021

 《小康》 ● 中国小康网   2021-09-08 11:04:47


  1998年夏,江苏常州

  江苏常州的这起抢劫案,是检察机关认定的四起犯罪事实中唯一一起被害人幸存的案件,其它三起案件的被害人均已死亡。

  检察机关起诉书显示,1998年夏天,劳荣枝和法子英来到常州市租住。劳荣枝在娱乐场所做陪侍小姐物色作案对象。某晚,劳荣枝诱骗被害人刘某至其租住地, 事先躲藏在室内的法子英持刀威胁刘某,并刺破刘某胸口。劳荣枝用事先准备好的铁丝将刘某捆绑在扶手椅上,二人对刘某进行人身控制并以剥夺生命相威胁向其勒索财物。

  期间,法子英离开现场欲将刘某停在楼下的汽车挪走,劳荣枝在单独看管刘某期间,再次对其威胁。 在取得刘某放在汽车内的人民币5000元之后,二人逼迫刘某打电话给其妻子索要财物。

  次日上午,刘某打电话给妻子要求其将家中所有现金带到指定地点。二人商议由劳荣枝到指定地点将刘某妻子带回出租房,如劳荣枝未按时归来,法子英则将刘某杀害。 随后,劳荣枝将刘某妻子带回,并索得人民币7万元。 取得财物后,劳荣枝和法子英亦将刘某妻子捆绑,二人先后离开现场。

  公诉人在庭审时介绍,这起犯罪事实中,被害人之所以幸存,是因为在刘某妻子苦苦哀求下,法子英放弃了加害行为。而当时的劳荣枝已经携带财物逃离作案现场。

  对检察机关指控的事实,劳荣枝辩解称,自己从来不主动约任何客户,刘某是法子英选定的,并表示想要在常州好好生活。

南昌市检察院派员出庭支持公诉。图片来源:正义网

  公诉人表示,劳荣枝与法子英有固定作案方式和明确的分工协作,劳荣枝负责诱骗被害人到住处并和法子英威胁捆绑被害人,与法子英有共同犯罪故意,对此,本案幸存被害人刘某和其妻子的证言及其他在案证据能够予以证实。

  1999年6月,安徽合肥

  这是公诉人指控的最后一起犯罪事实。

  1999年6月,劳荣枝化名“沈凌秋”在合肥市歌舞厅做陪侍小姐物色作案对象。 法子英以“关狗”为名,提前定制了一只一米见方的钢筋笼。

  同年7月22日上午,劳荣枝将被害人殷某诱骗至租住处, 法子英持刀威胁殷某,劳荣枝则用绳子将殷某手脚捆绑。 之后,二人将殷某关进钢筋笼内,并用布条、铁丝将殷某手脚捆绑于钢筋笼上。为逼迫殷某尽快交付财物,法子英当场威胁殷某要杀一个人给他看。

  当日中午,为存放尸体,劳荣枝购买了一台旧冰柜放于租住处客厅。随后,劳荣枝看守殷某,法子英外出将正在找活干的木匠陆某骗至租住处并残忍杀害,展示给殷某,后将陆某的尸体放入冰柜。劳荣枝同法子英一起将冰柜推至次卧。

  当晚21时许,殷某给妻子打电话要求其准备钱与法子英见面,并按劳荣枝和法子英要求写了二张字条,劳荣枝在字条上添加了“少一分钱我就没命了”、“他的同伙一定会让我死的比刚才那个人还快”等内容。

  之后法子英来到殷某家,向殷某妻子索要钱财。殷某妻子以筹钱为由让其在家中等待,随后外出报警。当日,法子英被公安机关抓获。同年7月28日,殷某和陆某的尸体在法子英和劳荣枝的租住处被公安机关发现。

庭审现场。图片来源: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微信

  劳荣枝辩称自己不记得买冰柜的事实,并称法子英杀害陆某时,她和殷某在卧室,并不知情,但检察机关出示的相关证人证言对买冰柜情节均有证实。经现场勘查,劳荣枝所在卧室与陆某被杀害的厨房距离仅3.1米。

  公诉人表示,劳荣枝在这起案件中有重要地位和作用。劳荣枝负责购买冰柜,引诱殷某到住处并捆绑、看守,其与法子英的行为形成有机整体,是共同犯罪的重要部分,劳荣枝应对两被害人死亡承担刑事责任。

  检察机关公诉意见书表示,本案从侦查到庭审,司法机关均严格依法办案,在查明犯罪事实的同时,依法保障了被告人劳荣枝的辩护权等各项诉讼权利,以程序合法保障实体公正。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田小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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