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首例“妨害安全驾驶罪”判了

 《小康》 ● 中国小康网   2021-03-31 20:04:56

  报假警、打伤乘务员、高空抛物险些砸中居民、破坏公物、辱骂公交司机……男子李某因寻衅滋事、辱骂他人多次被公安机关进行处罚。尽管如此,他仍不悔改,甚至去拉拽、殴打、用酒桶砸向正在驾车行驶途中的公交车司机,被提起公诉。除了这一罪名,检方还指控李某涉嫌寻衅滋事罪和高空抛物罪。

  3月30日,北京房山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据了解,该案系北京首例“妨害安全驾驶罪”案。

  还没开庭就连称“浑身是病”

  据了解,李某今年57岁,初中文化,无业,有酗酒习惯。他被指控的六起罪行皆发生在饮酒后,称自己酒后不受控制所为。而此前他就因酒后闹事被判过有期徒刑并有七次被行政处罚的前科。

  上午9时40分,李某被带上法庭。法庭上他低声细语,说话有气无力。“我浑身是病,我脑梗,有高血压、高血脂、动脉硬化,以前还受过刺激……”还没开庭,李某就开始列举自己的病症。

  据了解,李某此前被拘留和判处刑罚时,曾因身患疾病,多次被取保候审。在此次庭审中,面对法官和公诉人的问话,李某一直低着头,冲着话筒不断喘着粗气,时而还会“哎哟”两声。不过看到没人理睬,他才停了下来。

  打乘务员毁公物涉嫌寻衅滋事

  检方指控其以下四起行为涉嫌寻衅滋事罪。

  2019年12月21日,李某酒后拨打110报警电话,无故对接警员进行辱骂。

  2020年1月7日15时许,李某在北京市房山区某公交车内,与公交车内保安发生口角并对其进行推搡,乘务员上前进行劝阻时,李某用拳头殴打乘务员左侧肋骨部位,后又对其进行辱骂并殴打其右肩膀部位,致乘务员受伤。

  2020年1月28日12时、17时,1月31日5时许,李某酒后先后三次持酒瓶将北京市房山区某小区东区西门、西区东门、西区南门岗亭玻璃砸毁。经鉴定,被砸玻璃共计价值人民币313元。

作者:王浩雄
责任编辑:风华
来源:北京青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