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在全国首次试点开展港内航行船舶“多证合一”改革

 《小康》 ● 中国小康网   2019-12-24 23:05:10

  一方面,符合试点条件的船舶原持有的《船舶国籍证书》《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证书》《船舶油污损害民事责任保险证书或者财务保证证书》《海上移动通信业务标识码证书》《船舶自动识别系统AIS标识码证书》《船舶电台执照》等六本法定证书,将由一纸化的《国内航行船舶证》替代,仅需持“一证”即可接受海事管理机构日常监管。

  另一方面,厦门海事局通过审批流程再造和信息化建设,为相对人提供“一纸申请、一次性申办、一次性发证”的“快办快结”服务。改革后,原六本法定证书累计44个工作日的审批时长将减少至5个工作日,压缩工作时限89%;原来申办六本证书需要提交近30项材料,现在最多可减少26项材料,而申请人也可从原来至少跑四趟海事政务中心到享受“最多跑一趟”服务。

  据悉,试点开展港内航行船舶“多证合一”改革,可至少为拟在厦门辖区试点的300余艘港内作业船舶累计节省运营成本逾千万元人民币,平均单船节省运营成本近五万元人民币,若《国内航行船舶证》在全国推广实施,预计将为相关航运企业节约数十亿元人民币营运成本。

  厦门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李宗泽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本次改革,通过减证便民、优化服务,显著节约了海上生产经营成本,有效提高了行政效率和厦门港公共服务软实力,有力地推动了厦门港管理水平转型升级,对优化厦门营商环境,激发航运经济新活力注入了“海事动能”。(完)

作者:黄咏绸 蔡修权
责任编辑:康小君
来源: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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