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版《住宅设计规范》公布:四层及以上新建住宅须设电梯 最小套型24平方米 室内净高不低于2.5米

 《小康》 ● 中国小康网   2020-07-08 09:09:33

  随着新的经济和市场形势下住宅发展的需要,人们对住宅的居住环境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近日,北京市地方标准《住宅设计规范》在北京市市场监管局网站上对外公布,部分要求明显高于国标。楼层高于四层住宅要安电梯、卧室起居室净高比现行国标增高10厘米等一系列规定,除了更追求居住舒适度外,也处处体现着“为老着想”的适老化设计要求。这一标准将从2021年1月1日正式实施。

  户型

  最小套型比国标增2平方米

  住宅的套内使用面积到底该如何计算?规范明确规定,烟囱、排气道、管井等均不计入使用面积,使用面积是住户真正能够使用的面积。

  在国标中,住宅的最小套型面积为22平方米。而按照此次公布的京版标准,由卧室、起居室(厅)、厨房和卫生间组成的套型,其使用面积不应小于32平方米;由兼起居的卧室、厨房和卫生间等组成的最小套型,其使用面积不应小于24平方米,比国标增加了2平方米。

  套型设计的集约化使得内部空间相对紧凑,为提高生活居住品质及便利性,宜在居住空间内部考虑晾晒空间的设置。为此,规范提出,套型设计宜设置晾晒空间。

  室内

  厕位淋浴预留安装扶手条件

  起居室是住宅套型中的基本功能空间,作为家庭成员共同的活动中心,需要布置的家具、设备较多。规范要求,起居室(厅)的使用面积不应小于11平方米。无直接采光的餐厅、过厅等,其使用面积不宜大于10平方米。

  由兼起居的卧室、厨房和卫生间等组成的最小套型,其厨房使用面积不应小于4平方米;由卧室、起居室(厅)、厨房和卫生间组成的套型,其厨房使用面积不应小于5平方米。厨房应直接采光、自然通风,而厨房地面则应采用防滑的装修材料。

  卫生间因施工质量或防水材料出现问题而造成的漏水现象依然存在,同时管道噪声、水管冷凝水下滴的问题影响下层房间的使用。为此,规范明确规定,不得将卫生间直接布置在下层住户主要生活空间的上层,包括起居室(厅)、卧室、厨房和餐厅。

  为满足住宅适老性和无障碍设计的需要,新建住宅在建设时,应在卫生间厕位和淋浴位置的墙内或地面预留安装扶手的条件,卫生间的地面应采用防滑的装修材料。

作者:张楠
责任编辑:康小君
来源:北京日报
热点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