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正式成立

 《小康》 ● 中国小康网   2021-03-04 11:06:17

  中国小康网讯 3月2日,陕西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省消保委)成立大会暨第一届全委会第一次会议在西安召开。省消保委的成立,标志着陕西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有了更强大的后盾。

  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第一届全委会由来自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专家学者、新闻媒体、企业和消费者代表等共计117名委员组成。会议选举陕西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陕西省总工会主席郭大为当选陕西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主任,选举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张小宁当选常务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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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召开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成立大会暨第一届全委会第一次会议

  将省消协改制更名为省消保委,是适应新时代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需要,进一步创新消费维权模式、拓宽消费维权渠道、提升消费维权效能的重要举措。郭大为指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是民心工程、正义工程、发展工程,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具体体现。要充分发挥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在推动高效能治理中的重要作用,突出法定性、公益性、公正性,把准方向、建强机制、形成合力、做好规划,建设新时代专业化维权队伍,构建消费维权社会共治大格局,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常务副主任张小宁向大会报告了省第五届消协工作情况,对新成立的省消保委下一步做好消费者维权工作做了安排。他表示,省消保委作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社会中坚力量,将切实当好“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坚定拥护者和忠实实践者,真正把事关老百姓利益的消费维权工作做深、做细、做实、做好,充分发挥职能优势,加强与社会各界的协作,通过协同推进消费维权,更好服务营商环境优化,保护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更好服务高质量发展,为推动形成我省新发展格局助力。

  陕西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是经陕西省人民政府批准、依法成立的对商品和服务进行社会监督的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公益性社会组织。它的成立,是我省消费者权益保护事业进程中的一件大事,充分体现了省委、省政府对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高度重视。

  据了解,新成立的省消保委规格更高、机构更实、责任更大,在顺应消费升级新趋势,创新维权机制,加强宣传引导,提升专业能力,能更好地服务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服务高质量发展需要;能更加聚焦消费维权的痛点、堵点、难点,强化对商品和服务的社会监督;能更充分得发挥平台型公益组织作用,构建企业自律、社会监督、政府监管、消费者参与的消费维权社会共治格局。(张代弟)

作者:张代弟
责任编辑:王靖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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