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已向新冠肺炎定点救治医院预付医保基金12.1亿

 《小康》 ● 中国小康网   2020-05-08 22:21:43

  记者8日从河南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发布会上获悉,为确保新冠肺炎患者不因费用问题影响就医、确保收治医院不因支付政策影响救治,河南医保部门此间提前向定点救治医疗机构拨付专项医保基金,截至目前,已累计预付专项基金12.1亿元。

  河南省医疗保障局巡视员尹建当日介绍,在疫情防控期间,河南省医保局结合本省实际下发紧急通知,明确对凡是新冠肺炎诊疗方案内的药品和医疗服务项目,不在医保目录范围的,全部临时纳入医保目录范围。新冠肺炎患者发生的医疗费用,实行“先救治后结算”。在基本医保、大病医保、医疗救助等政策范围内的费用报销后,个人负担部分由财政给予兜底补助,确保了患者不因费用问题影响就医。

  同时,河南医保部门提前向新冠肺炎救治定点医疗机构拨付专项医保基金,用于新冠肺炎患者的救治,专项费用不占用当年的总额预算指标,确保了收治医院不因支付政策影响救治。

  据悉,截至目前,河南全省各级医保部门已累计向定点救治医院预付专项基金12.1亿元。

  据介绍,在对医疗机构反映医疗救治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河南医保部门开辟“绿色通道”,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如为专门用于疫情救治而新建的郑州岐伯山医院提前开通医保定点服务,实现了医院交付使用和信息系统联网同步;对于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上无企业挂网或未列入河南省集中采购目录的,医疗机构可按规定自主备案采购,确保让患者尽快尽早用上新冠肺炎救治药品。

  此外,为保障群众既不增加感染机率,又不影响享受医保待遇,河南医保部门还明确了多项非接触式业务办理便民措施。如实行“长处方”管理,合理增加门诊重特大疾病、慢性病等单次处方用药量,减少患者到医疗机构就诊配药次数;对受疫情影响无法按时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的,允许疫情结束后补办补缴,不影响参保人员享受待遇,实现“延期办”等。

作者:刘鹏
责任编辑:王一
来源:中国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