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方法论启示
文|孙大伟
当前,我国脱贫攻坚已经取得了全面胜利,消除了绝对贫困,创造了彪炳史册的人间奇迹。在长期的扶贫开发历史进程中特别是在脱贫攻坚的决战阶段,我们采取了大量的原创性、独特性的重大举措,积累了丰富的理论上、实践上的宝贵经验,形成了诸多可复制、可借鉴的工作方法。接下来,进一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接续推动乡村振兴,走好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要继续用好用活这些科学方法论。
坚持精准方略
坚持精准方略是指在打赢脱贫攻坚战伟大实践中,对于贫困问题进行精准识别、精准帮扶、精准退出,以解决扶贫开发中存在的“一刀切”、“大水漫灌”“粗枝大叶”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甚至弄虚作假等问题的科学方法论。
打赢脱贫攻坚战成败关键在于是否做到精准扶贫。党和国家陆续出台多项政策文件,贯彻落实关于精准扶贫方略的重要指示。2013年12月,《中央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创新机制扎实推进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的意见》提出建立精准扶贫工作机制,对每个贫困村、贫困户建档立卡。2014年4月,国务院扶贫办专门制定《扶贫开发建档立卡工作方案》,在全国范围内建立贫困户、贫困村、贫困县和连片特困地区电子信息档案,构建全国扶贫信息网络系统,为精准扶贫工作奠定基础。2015年1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将“坚持精准扶贫,提高扶贫成效”作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总体要求的基本原则之一;并进一步指出,扶贫开发贵在精准,重在精准,必须解决好扶持谁、谁来扶、怎么扶的问题,做到扶真贫、真扶贫、真脱贫。2016年10月,《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解决扶贫工作中形式主义等问题的通知》强调要根据资源条件和市场需求,量身定制产业扶贫项目,防止产业扶贫盲目跟风。2018年6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指导意见》要求清醒地把握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困难和挑战,强化到村到户到人精准帮扶举措。2019年6月,《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的指导意见》指出贫困人口退出的标准是收入稳定超过国家扶贫标准且达到“两不愁三保障”,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坚持这个标准不动摇,既不拔高,也不降低。
坚持从严要求
坚持从严要求是指在打赢脱贫攻坚战伟大实践中,贯彻落实关于必须坚持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贯穿脱贫攻坚工作全过程和各环节的指示要求,加强作风建设,加强督查巡查和考核评估,以解决扶贫开发中存在的急躁和厌战情绪、不严不实以及消极腐败现象等问题的科学方法论。
打赢脱贫攻坚战不是搞运动、一阵风,而是要做到求真务实、真抓实干。因此要坚持从严要求,弘扬务实、实干的工作作风。在脱贫攻坚具体工作中,我们改变以往扶贫开发每次都留有尾巴的“惯例”,做到不留锅底、不漏一人。党的十九大明确作出了“确保到二〇二〇年我国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做到脱真贫、真脱贫”的战略部署。由此,全国上下,特别是中西部2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一改过去“按部就班式”的扶贫工作方法,把脱贫攻坚作为中心任务、一号工程、头等大事。各地党员干部特别是深入农村扶贫一线的驻村干部和第一书记们拿出了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充分发扬“上下同心、尽锐出战、精准务实、开拓创新、攻坚克难、不负人民”的脱贫攻坚精神,锲而不舍、驰而不息地投入到脱贫攻坚当中,尽职尽责、忘我奉献,不获全胜、决不收兵。
打赢脱贫攻坚战也是全体党员干部的共同责任。为此,从严考核监督问责必然是坚持从严要求的应有之义,规矩要“立”起来,导向要“严”起来。2016年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省级党委和政府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办法》,要求针对减贫成效,精准识别精准度,精准帮扶满意度,扶贫资金安排、使用、监管和成效等工作进行考核。2016年7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脱贫攻坚督查巡查工作办法》,对脱贫攻坚责任落实情况、专项规划和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减贫任务完成情况等进行督促。同时,重点对干部在落实脱贫攻坚目标任务方面存在失职渎职,不作为、假作为、慢作为,贪占挪用扶贫资金,违规安排扶贫项目,贫困识别、退出严重失实,弄虚作假搞“数字脱贫”,以及违反贫困县党政正职领导稳定纪律要求和贫困县约束机制等进行巡查。2016年10月,为了全面落实脱贫攻坚责任制,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脱贫攻坚责任制实施办法》,明确了中央、省、市县各自的责任担当,以及合力攻坚的责任要求,构建了责任清晰、各负其责、合力攻坚的责任体系。2017年3月,财政部、扶贫办等六部委联合印发《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规范预算安排与资金分配、资金支出范围与下达、资金管理与监督,促进提升资金使用效益。2018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国家发展改革委制定的《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办法》,要求全面实施绩效管理,切实提高财政扶贫项目资金使用效益、落实资金监管责任。
坚持系统观念
坚持系统观念是指在打赢脱贫攻坚战伟大实践中,贯彻落实关于形成扶贫开发工作强大合力要求,做好顶层设计,构建大扶贫工作格局,以解决扶贫开发中存在的思想认识不到位、体制机制不健全、工作措施不落实等问题的科学方法论。
打赢脱贫攻坚战既要着眼于细节上的精准务实,更要注重做好顶层设计。因此要坚持系统观念,立足扶贫开发全局,进行统筹规划。在脱贫攻坚具体工作中,我们根据“四梁八柱”的顶层设计要求,建成了中央统筹、省(自治区、直辖市)负总责、市(地)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归纳起来讲,中央统筹是指党中央国务院统筹制定大政方针,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负责扶贫成效考核、组织第三方评估、构建扶贫大数据平台并进行统计监测等,中央纪委负责监督执纪,最高人民检察院查处职务犯罪,审计署开展资金项目的跟踪审计。省(自治区、直辖市)负总责是指省级党委和政府负责落实中央决策、制定实施本级脱贫攻坚规划、管理扶贫资金投入、协调各类扶贫资源、动员社会力量扶贫、加强对贫困县的考核等。市(地)县落实是指市级党委和政府负责协调域内跨县扶贫项目,并进行督促指导和监督检查等;县级党委和政府承担脱贫攻坚主体责任,负责制定脱贫攻坚实施规划,指导乡村开展贫困人口建档立卡、精准识别、精准脱贫等,强化贫困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建立、管理扶贫项目库,监管扶贫资金等。这充分发挥了各级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明确了脱贫攻坚一把手负责制,由此形成了五级书记抓扶贫、全党动员促攻坚的良好局面。
在系统观念指导下,我们还构建了“三位一体”大扶贫格局。“三位”是指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其中,专项扶贫是指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编制专项规划,安排专项资金而开展的扶贫工作。具体包括产业化扶贫、教育扶贫、劳动力培训、以工代赈、易地扶贫搬迁、金融扶贫以及其他符合贫困地区特点的扶贫开发工作。行业扶贫是指政府各相关部门结合自身优势和贫困地区的实际情况而开展的扶贫工作。包括推广农业技术、改善交通条件、加强水利建设、解决无电人口用电问题、开展农村危房改造、开展科技扶贫、发展社会保障、加强生态建设以及针对少数民族、妇女、残疾人的扶贫开发等。社会扶贫是指组织和动员社会各界力量积极参与扶贫开发。具体包括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各单位、人民团体、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国有大型骨干企业、国有控股金融机构、各民主党派中央及全国工商联、国家重点科研院校开展的定点扶贫,东部发达省市与西部贫困地区结对开展扶贫协作,军队和武警部队扶贫以及各类人民团体、社会组织、民营企业和广大公众个体等社会力量扶贫等。“一体”是要将专项扶贫、行业扶贫和社会扶贫等三方力量协调统一,形成“三位一体”的大扶贫格局,统筹协调政府、社会和市场的作用,形成跨地区、跨部门、跨单位、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扶贫工作体系,实现合力攻坚。
总之,打赢脱贫攻坚战是具有世界性、历史性、开创性的伟大成就,集中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正确性、先进性,极大激发了中华民族的凝聚力、向心力、战斗力。而打赢脱贫攻坚战的科学方法论更是充分彰显了我们党和中国人民的大智慧、大气魄、大手笔,更是让我们有自信、有决心、有力量实现乡村振兴、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作者系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廉政研究中心副秘书长)
来源:《小康》•中国小康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