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7年度旅游业发展扶持资金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个人: 根据《龙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快旅游业发展扶持政策的通知》(龙政办发〔2016〕95号)的精神,现就申报2017年度旅游业发展扶持资金(以下简称扶持资金)项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材料 (一)扶持资金申请报告(主要内容包括:项目单位基本情况、项目基本情况、申请理由等;涉及投资额或费用支出的项目,还应包括项目的建设背景、建设内容、总投资或总费用、已完成投资或费用支出、资金来源、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等); (二)扶持资金申报表(见附件); (三)上年度财务会计报表; (四)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五)其他按要求需提供的材料。 具体申报材料见《龙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快旅游业发展扶持政策的通知》(龙政办发〔2016〕95号)。 二、申报要求 (一)项目单位应在2018年3月15日前,将申报材料一式两份报送市文化旅游委员会旅游管理科;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送申报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受理。 (二)项目单位应同时将申请报告、申报表的电子版报送到邮箱lqlyjczj2012@163.com,邮件主题的格式一律填写“××××××单位申报材料”。 (三)申报材料一律用A4纸打印,按图书式样简装成册,不加装塑料封皮。 三、其他事项 (一)扶持资金的申报条件、支持方式及标准、项目审核和资金拨付等规定,见《龙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快旅游业发展扶持政策的通知》(龙政办发〔2016〕9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