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请2018年度临武县城乡居民医保“特殊病种”“家庭病床”协议医药机构的通告

2018-03-16 22:50:05 来源:临武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柒月 字号:T|T

  关于申请2018年度临武县城乡居民医保“特殊病种”“家庭病床”协议医药机构的通告

  申请2018年度临武县城乡居民医保“特殊病种”“家庭病床”协议医药机构工作已经开始,现将申请对象、申请材料、申报程序、申请时间及其它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申请对象及条件

  (一)临武县域内的所有公立医院、民营医院、县城区具备条件的药店可申请协议医药机构。

  (二)申请协议医药机构须符合以下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有健全和完善的药品质量保证制度,确保供药安全有效和服务质量。

  2.持有《营业执照》、《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书》。

  3.具有一定规模,有稳定固定的经营场所。经营场所属租赁的,租赁期限不少于3年。

  4.配备必要的医保管理人员、相应的计算机硬件条件和信息系统,内部管理制度健全,岗位设置合理,能够连接医保专网,实现与县城乡居民医保信息系统实时联网结算、数据传输和信息下载。

  5.自愿履行服务协议内容,执行国家、省、市、本统筹地区规定的价格政策,接受医保支付标准或价格谈判。

  6.县城区协议零售药店营业面积须达到一定规模,经营药品品种在3000种以上。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协议医药机构:

  1.近3年内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受到医疗安全、医疗保险、食品药品监督、物价等管理部门处理的;

  2.存在采取瞒报、虚构、篡改申请资料等不正当手段申请协议医药机构行为的。

  二、申报材料

  1. 申请报告。

  2.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 《药品经营许可证》(副本)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4. 药店经营场所房产证的复印件;若为租赁,还需要提供租赁合同、《房屋租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 药店平面图。

  6.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价格等主管部门监督检查合格证明。

  7. 内部管理制度。

  8. 协议医药机构项目运营方案(至少包括但不局限于以下四个方面):

  ①企业基本情况及申请协议医药机构的特色优势;

  ②签协议后如何兑现承诺,如专营药品及接受监督方案,药品价格优惠、公示及接受监督方案,联网结算,诚信经营;

  ③营业时间及送药上门等其他优质服务举措;

  ④医疗保险特殊病种门诊政策宣传。

  9. 微利经营承诺书。

  10. 申请单位认为有必要附加的其他说明材料。

  以上资料需一式两份。

  三、申报程序及评审

  1.资料申报。凡符合条件的医药机构在本通告发布7天之内向县人社局“特门家床”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县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中心)提出申请。同一法人、同一连锁经营医药机构限一家申报。

  2.评审确认。

  (1)由县人社局“特门家床”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提出申请的医药机构提交的资料进行初审,并进行现场实地考察,提出资料初审和实地考察报告。

  (2)由县人社局“特门家床”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各成员及其他相关管理、技术和纪检监督人员召开评审会。对县人社局“特门家床”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的资料初审和实地考察报告特别是协议医药机构资格、企业规模、经营地址、营业面积、经营范围、管理制度、运营方案、诚信经营、服务承诺等内容进行综合评审,确定协议医药机构名单。

  (3)名单公示与签约。经评审确认的协议医药机构名单在县政府门户网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后,由县城乡居民医保中心与确认的协议医药机构签订服务协议。

  3.服务期限。“特门家床”服务协议有效期二年,协议期满后,协议医药机构应重新提出续约申请,由县人社局“特门家床”工作领导小组按本通知或今后设定的相关条件要求组织复核。符合条件的,按规定续签服务协议;不符合条件的,取消“特门家床”协议医药机构资格。

临武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2018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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