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陉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为行政审批局和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的公告

2018-03-22 10:20:43 来源:井陉矿区人民政府门户网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邓丹凤 字号:T|T

  井陉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为行政审批局和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的公告

  为解决我区行政审批局、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等2个单位工作任务繁重、人员结构老化、工作人员偏少等问题,现为2个单位公开招聘8名劳务派遣工作人员,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招聘工作人员共8名,其中行政审批局4名,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4名。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招聘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此次招聘对象需符合下列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有较强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3、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团结同志,无违纪违法行为。

  4、面向社会招聘对象: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30周岁及以下(1987年3月20日以后出生);面向我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临时工和公益岗位人员:应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2年3月 20日以后出生)。

  5、符合公开招聘职位条件。

  6、身体健康,符合公开招聘制定的体检标准并服从组织分配。

  四、招聘程序

  1、发布公告。在矿区门户网站、区政府公示栏进行发布。

  2、报名和资格审查。此次报名,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详见附件1)。对报名者的基本条件和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准予参加考试。报考人员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招聘资格。

  3、统一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者运用理论、知识和方法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以报考岗位划分,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注重对应试者能力素质、个性特征和岗位适应程度等方面的测试了解。笔试、面试成绩分别占综合成绩的50%,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1:1比例进入体检环节。

  4、体检。进入体检资格人员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招聘资格,按成绩递补人选。

  5、组织考察。对考察对象进行德、能、勤、绩、廉全面考察。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招聘资格,按成绩递补人选。

  6、确定拟聘用人选。经区政府同意后,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

  7、办理手续。公示期满后,未发现问题的,办理相关手续。

  五、报名、考试时间及办法

  采取个人报名、组织推荐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报名。报名时间为2018年3月22日—3月28日。报名地点:区人社局327办公室。报名人员需填写《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2)同时查验户口簿、毕业证、电子学历认证表、身份证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一套,近期免冠小二寸彩色照片三张,在我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临时工和公益岗位人员需同时提供本单位开具的推荐书(附件3),考试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六、考试内容

  1、笔试时间3月31日。笔试地点:矿区中学。应聘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地点、考场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2、笔试内容: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内容为政治理论和综合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

  3、面试:采取演讲答辩形式,面试具体地点、时间等安排及要求详见《面试通知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为确保招聘质量,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为不合格。

  七、相关待遇

  招聘的工作人员根据工作需要统一安排工作,委托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每三年一聘,根据年度考核结果可办理续聘手续,不占正式人员编制。基本工资参照全省社会平均工资标准的60%执行(在每个聘期满后,随当年全省社会平均工资标准调整正常晋升工资),并缴纳相应社会保险,列入年度区财政预算予以保障。此次招聘的工作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不能胜任工作的,解除聘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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