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招商引资竣工投产项目引荐奖励验收资料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单位,汊河经济开发区、县经济开发区: 按照《关于开展2020年度招商引资目标任务考核验收工作的通知》(来招委办〔2020〕6号)的文件要求,从即日起,申报2020年度对招商引资竣工投产项目引荐奖励验收资料,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范围: 根据项目签订协议的时间和相关约订,对应符合《来安县招商引资项目引荐奖励办法》(来办字〔2016〕17号)、《来安县招商引资项目引荐奖励办法》(来办字〔2018〕42号)、《来安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来安县招商引资项目引荐奖励办法的通知》(来政〔2019〕9号)规定,且经引荐单位或引荐人申请,项目所在地审核确认,符合奖励条件的竣工投产项目。 二、报送资料内容: 1、项目申报表; 2、引荐人登记表; 3、投资协议书; 4、项目建议书(或项目可行性报告); 5、客商身份证复印件(包括所有股东的身份证复印件); 6、营业执照复印件和股东投资比例; 7、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8、固定资产到位资金清单(包括土地款,土地建设及设备的名称、型号、厂家、价格等); 9、固定资产到位资金凭证及企业负债资产评估认定表; 10、首次销售税票一张。 11、2020年度实际缴纳增值税额和所得税额证明 12、土地挂牌成交确认书等。 三、报送资料要求: (一)报送时间。从即日起报送,截止2021年2月10日,逾期未报,暂不验收。 (二)规范填报。严格按照要求填报。报送来的材料当场初审,缺项、填写不完整或不切实际的项目,暂不接收。 (三)报送联系方式。有关材料统一报送至县投资促进局,联系人:朱长斌,联系电话:5621993,19855002533 。 附件:1、附件1:招商引资项目申报表.doc 来安县投资促进局 2021年1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