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山县2021年学前阶段学校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实施方案

2021-01-27 14:31:30 来源:雷山县人民政府网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容与 字号:T|T

雷山县2021年学前阶段学校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实施方案

  为加快全县学前教育发展,强化学前师资及后勤服务队伍建设,实现普及学前教育和保障学校服务及安全运转的任务目标。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学前专任教师及后勤服务人员51人。为做好本次招聘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雷山县诚信劳务派遣有限公司组织、雷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雷山县教育和科技局、雷山县纪委监委配合实施。

  二、工作原则及程序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招聘工作按照制定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三、招聘岗位

  具体职位和计划招聘人数详见《雷山县2021年初学前教育阶段学校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专业技术岗位一览表》(附件1)、《雷山县2021年初学前阶段学校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保育员岗位一览表》(附件2)、《雷山县2021年初学前阶段学校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后勤岗位一览表》(附件3)。(附件1、2、3以下简称《岗位一览表》)。

  四、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雷山县户籍或入学前为雷山户籍生源,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2.符合岗位所要求年龄条件。其中,专任教师、保健医生岗位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2年12月30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保育员岗位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2年12月30日及以前出生),40岁以下(198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后勤服务人员岗位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2年12月30日及以前出生),45周岁以下(197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3.具备国家承认学历,并具备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具体条件详见《职位职务一览表》。要求具有教师资格证的岗位,如在初次聘用时受聘人暂时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在劳动合同存续期间的3周年内必须取得相应学段的教师资格证。

  4.身体条件符合国人部发〔2005〕1号、人社部发〔2010〕19号、人社部发〔2010〕82号、人社部发〔2013〕58号、人社部发〔2016〕140号以及我省的有关规定等相关文件规定体检合格标准。

  (二)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2.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3.根据教育行业相关规定不宜从事校园工作的;

  4.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

  5.不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关资格条件的;

  6.本县在职在编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含工勤人员)及已聘任在本县政府购买服务相应岗位上的人员;

  7.县外在职在编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未征得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县级及以上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意见的;

  8.截止2021年1月30日在读的全日制非2020年应届毕业生;

  9.其他按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应聘条件的。

  五、公开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雷山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leishan.gov.cn/)为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唯一官方网站,将适时发布招聘笔试、面试成绩和拟聘用人员公示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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