磁县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告

2021-03-31 13:54:30 来源:磁县人民政府网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王靖羽 字号:T|T

磁县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邯郸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试行)》(邯人社〔2011〕31号)文件精神要求,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59名。其中教育类岗位257名,司法类岗位2名。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工作采取统一招聘方式。按照发布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选岗、聘用等步骤进行。

  三、招聘岗位、人数

  (一)教育类岗位(257人)

  初中教师107人,其中限高校毕业生报考岗位66人。

  小学教师60人,其中限高校毕业生报考岗位36人,限定向报考岗位2人。

  幼儿园教师50人,其中限高校毕业生报考岗位30人。

  校医40人。

  (二)司法类岗位(2人)

  公证员2人。

  岗位条件中的“高校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持有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的2020年高校毕业生;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持有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的2021年高校毕业生(考生应为截止到报名第一天已经毕业)。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19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5.2020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2021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考生应为截止到报名第一天已经毕业);以及2019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四、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政治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2003年4月12日前出生,含当日),35周岁及以下(1985年4月12日后出生,不含当天),报考司法类岗位的年龄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1980年4月12日后出生,不含当天)。凡涉及到年龄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均截止到报名第一天;

  5.身体健康(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学历及其他条件;

  7.港澳台居民报考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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