额敏县关于进一步优化兵地义务教育学校学籍转接工作公告 进一步优化兵地义务教育学校学籍转接工作,根据《关于进一步优化兵地义务教育学校学籍转接工作的通知》(新教厅办[2021]7号)文件精神,结合本县实际,现将有关学籍转接事项公告如下: 一、转学条件 (一)有转学需求的学生,由监护人持《学生转学申请表》,携带户口簿、身份证、工作调动材料或家庭搬迁材料向转入学校提出申请。经转入学校根据本地招生入学条件审核通过后,由转入学校将以上材料扫描上传至全国中小学生学籍管理信息系统。 (二)学籍转出、转入实现信息共享,电子审核,网上办理。 (三)转学期间,不得变更就读年级,休学期间学生、毕业年级学生一般不允许转学。特殊教育学校学生转入普通学校随班就读,或普通学校随班就读残疾学生转入特殊教育学校就读的,其学籍可以转入新学校,也可以保留在原学校。 二、网上转学流程 流程:转入学校上传材料并发起申请---转入学校核办---转入学校的教育主管部门核办---转出学校核办---转出学校的教育主管部门核办---转入学校调取学生档案---转学结束。 工作要求:学生转学手续应在学期结束前或开学后10个工作日内申请办理。在申请网上办理之前,转入、转出双方学校及主管教育部门要加强沟通,对所需转学材料不规范的要实施一次性告知,列出所需材料详单。 额敏县教科局咨询电话:0901--3345876(叶老师) 额敏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2021年4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