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通城县城区学校教师招聘公告

2021-04-16 13:41:33 来源:通城县政府网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王靖羽 字号:T|T

2021年通城县城区学校教师招聘公告

  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鄂人社发〔2016〕23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鄂人社发〔2020〕10号)的要求,根据县委编办核定的招聘100名城区学校教师用编计划,制定了《2021年通城县城区学校教师招聘方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城区学校教师岗位100个,其中:高中教师岗位50个,初中教师岗位48个,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岗位2个(详见《2021年通城县城区学校教师招聘岗位计划表》)。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具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有理想、有追求、责任感强,爱岗敬业,乐于奉献。

  3.有较好的表达能力和较强的综合素质。具有符合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

  4.身心健康,适应教育教学工作需要。

  5.报考初中、高中教师岗位需具有普通全日制第一批院校本科学历、学位,或普通全日制第二批师范类院校(或第二批师范类专业)本科学历、学位(不含专升本),或研究生学历、学位(取得非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的,其本科学历必须为全日制学历)。报考职业高中专业技能学科教师岗位的,需具有普通全日制第二批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不含专升本)报考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岗位的,需具备普通全日制特殊教育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

  院校批次的确定,一律以2020年该院校划分的招生批次为准。

  6.持有相应学段的教师资格证书或取得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有效期内)和相应岗位的普通话等级证书,持有高学段教师资格证可以报考低学段的岗位。其中:报考职业高中教师文化基础学科岗位的,需持有高中或中职教师资格证;报考职业高中教师专业技能学科岗位的,要求专业对口,暂不要求持有高中或中职教师资格证,放宽到2022年8月31日前取得;报考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岗位的,需持有小学教师资格证或特殊教育教师资格证。

  报考岗位与取得的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需要一致。

  2021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可以放宽到2022年8月31日前取得。

  7.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1990年4月28日以后出生(含本日)],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年龄放宽至35周岁[1985年4月28日以后出生(含本日)]。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受理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曾被机关事业单位除名(辞退)或自动离职等处理的;

  4.不能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可不受理报考的人员(如有吸毒史、性侵史、严重失信等);

  6.通城县内在编事业单位正式职工。

  三、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统一现场报名、全县统一组织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

  1.本次招聘考试的公告及报名表下载均通过通城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zgtc.gov.cn/)和“通城教育”微信公众号进行。

  2.报名时间:2021年4月23日8:30至2021年4月28日17:30(休息日正常报名)。报名时请自觉佩戴口罩,测量体温,做好登记,服从管理,保持1米以上间距。

相关推荐


解读中国 关注民生 引领休闲
扫码关注中国小康网公众号
ID:chxk365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