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南澳县教育系统2021年进高校专场招聘博(硕)士研究生的公告 为进一步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和人才强县战略,优化我县教师队伍建设,推进我县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根据《汕头市引进博(硕)士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南澳县2021年百名英才引进计划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和我县教育事业发展需要,南澳县教育局组织到湖南师范大学招聘10名博(硕)士研究生,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国内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博(硕)士研究生或经教育部认证的海外留学博(硕)士。硕士研究生年龄35周岁以下(即1985年4月24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一般要求40周岁以下(即1980年4月24日以后出生)。 二、招聘岗位和要求 招聘岗位和要求详见《南澳县教育系统2021年进高校专场招聘博(硕)士研究生岗位表》(附件1)。 三、岗位薪酬和相关待遇 (一)薪酬待遇 引进博士聘为管理七级岗位兼专业技术岗位,引进硕士聘为管理八级岗位兼专业技术岗位,专业技术岗位按引进人才取得的职称等级对应确定聘用岗位等级;未取得职称资格的,博士直接聘用至中级岗位(专业技术十级),硕士直接聘用至初级岗位(专业技术十一级)。待遇在政策范围内顶格核算,工资、住房补贴、五险一金等待遇就高不就低。聘用为专业技术初级岗位(专业技术十一级)的,工作3年后聘用至中级岗位(专业技术十级)。 (二)英才补贴 引进人才入职后,博士给予一次性9.6万元住房补助和4.8万元生活补贴;硕士给予一次性3万元住房补助和2万元生活补贴。提供免费人才公寓,并享受县委、县政府其他引才专项政策。 (三)配偶安置 引进博士研究生的配偶原有工作单位并愿意在我县就业的,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其工作性质对口安排;原没有工作单位的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协调安排工作;暂时没有工作的,待业期间每月提供3000元的生活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24个月。引进人才的配偶参加我县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非本地户籍人员可按本地户籍人员条件报考。 (四)子女入学 引进人才子女入学入托,按引进对象意愿,由县教育局安排到县内公办学校就读。 (五)职业发展 县委组织部对引进对象进行长期跟踪培养,每年选拔一批表现优秀且符合调任资格条件的引进人才,调任为公务员。 四、应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详见《南澳县教育系统2021年进高校专场招聘博(硕)士研究生岗位表》(附件1);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 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试用期、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 2.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人员;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人员;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规违纪行为的人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