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原县2021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简章

2021-05-10 10:32:45 来源:平原县政府网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王靖羽 字号:T|T

平原县2021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简章

  为进一步优化我县教师队伍结构,增强教师队伍发展活力,促进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等有关规定和要求,经县委、县政府批准,2021年平原县公开招聘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222名(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附件1),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热爱和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二)具有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条件和相应教师资格证书(详见附件1)。

  2021年国内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学历证书、相应学位证书应于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其他报考人员,其学历证书、相应学位证书均须于2021年5月17日之前取得。其中留学人员报考的,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允许先行参加考试,并于考察前提供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材料。

  应届及择业期(2019年、2020年)内未落实过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可报考面向应届毕业生招聘的岗位。本次招聘中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是指在国内普通高等学校或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学研究机构中,由国家统一招生且就读期间个人档案、组织关系保管在就读院校(或科研机构),并于2021年1月至9月毕业的学生;择业期内未落实过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2019年、2020年)内未落实过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留学回国人员可以根据自身情况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其中,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7月31日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含择业期内未落实过工作单位的),可以报考限应届毕业生及择业期内未落实过工作单位毕业生的岗位。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有工作单位的(与具体单位签订就业协议或劳动合同的)人员应聘须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三)身心健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5月17日以后出生)。

  (五)经县公开招聘主管部门批准的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人员。

  2.在平原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正式在编人员(含试用期人员、备案制人员);现役军人;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3.入学前与具体单位签有定向、委培合同的毕业生,未经定向或委培单位同意的。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报名网址:平原县人民政府网站(乡镇部门-平原县教育和体育局公告公示栏)(http://www.zgpingyuan.gov.cn/n30673473/n33430240/index.html)

  1、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1年5月17日9:00—5月21日16:00。

  查询时间:2021年5月17日11:00—5月22日16:00。

  考生登录指定的报名网站,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并上传照片。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兼报者取消应聘资格。考生在资格待审核期内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待审核期为2小时,自完成提交报名信息算起。报名截止后,不受待审核期限制,可直接进行审核。初审通过的,报名信息不能更改。报名人员必须使用有效二代身份证报名和考试,报名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

  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2.资格初审

  初审时间:2021年5月17日11:00—5月22日16:00。

  招聘主管部门根据考生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并及时公布初审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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