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邑县2021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简章

2021-05-10 13:34:14 来源:临邑县政府网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王靖羽 字号:T|T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1. 个人报名

  报名网站:临邑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告公示栏)

  报名网址:http://www.linyixian.gov.cn/

  报名时间:2021年5月11日9:00— 5月15日16:00

  查询时间:2021年5月11日11:00—5月16日16:00

  应聘人员登录指定的报名网站,进入报名入口进行报名,并如实填写、提交个人相关报名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5月15日16:00前初审未通过时可以更改报名信息,更改后需重新提交审核。多次登陆填写、提交报名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逾期或初审通过不能更改、补充报名信息。应聘人员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有效期内)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电子照片须为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报名时间截止后,未通过审核考生将不能修改和提交个人信息,请考生尽早完成报名,并及时查看个人报名系统审核状态,避免因各种原因错过报名时间。

  报名时,报名人员要仔细阅读招聘简章和诚信承诺书,填报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能够体现岗位条件要求和报名条件。因报名人员提交报名申请材料不准确、不齐全,影响网上报名的,由报名人员本人承担相应后果。

  报名人员在招聘过程中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本次报名资格。

  2. 网上初审

  初审时间:2021年5月11日11:00—5月16日16:00

  县教育和体育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报名人员信息提交2小时后进行初审,报名人员应当在规定的查询时间内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需要补充信息的报名人员,应当在规定的报名期内及时完整地补充、提交报名信息。

  3. 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1年5月11日11:00—5月17日16: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自动放弃。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临邑县2021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参加面试时使用,因报名系统关闭后无法再打印,请及时打印并妥善保管),并于2021年5月27日9:00-5月29日9:30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笔试考务费收取标准:每科40元。

  拟享受减免笔试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应聘人员资格初审通过后于5月16日前将《临邑县2021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及有关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发送至邮箱lyxjyjrsg@dz.shandong.cn邮件名称为“招聘岗位+姓名+身份证号”,办理考务费确认减免手续。并于5月16日前(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00)拨打电话0534-2143002进行确认。提供的有关证明材料包括: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名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名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或者出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毕业生就业服务卡》(有效期内)。

  报名结束后,对最终确定的报名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3倍的岗位,计划招聘l人的,原则上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紧缺岗位经市公开招聘主管部门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报考岗位取消的,该岗位报名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为避免招聘计划的浪费,核减下来的计划,将按照工作需要,调整到其他岗位。

  (二)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进入面试的考生,须向县教育和体育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临邑县2021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及相关证明材料。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

  1. 2021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须提交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二代身份证(有效期内)、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2021年定向、委培毕业生还须提交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

  2. 其他人员报考的,须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二代身份证(有效期内)、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验证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件。在职人员须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须出具用人单位同意参加应聘的证明或者解约证明。

  报考人员尚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须提交教育部考试中心印发的有效期内的相关专业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有效期内的笔试成绩合格证明(即“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幼儿园、小学、中职教师资格为两科笔试成绩,初中、高中教师资格为三科笔试成绩),并作出办理聘用手续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承诺。

  报考限临邑户籍岗位的考生还需提供户口本的原件及复印件。择业期(2019年、2020年)内未落实过工作单位的毕业生提供就业报到证。

  报考定向招聘岗位的人员,还需提供相关服务基层项目的证明材料:“三支一扶”毕业生出具《招募通知书》和人社部门认定的考核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毕业生出具团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的原件及复印件;退役士兵还需出具退役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及安置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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