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县中医院公开选聘医务人员公告 为满足事业单位用人需要,根据《邢台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以及威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创新公立医院人员编制管理试点的实施方案》文件精神,结合医院的工作需要和急需、紧缺岗位情况,经县委、县政府批准,现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医务人员2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威县中医院为我县唯一的一所二级甲等中医医院,河北省县级中医院提升综合能力第一批试点单位,北京陆军总医院联合体医院,河北省人民医院协作医院,河北省中医院对口支援单位,担负着全县的医疗、中医保健、康复、适宜技术推广等任务。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选聘,择优引进适合医院发展需求的专业技术人才。 三、招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教育,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3. 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0年5月15日后出生); 4. 硕士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5年5月15日后出生); 5. 具有胜任应聘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6.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8.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1.2021年威县中医院拟公开选聘紧缺专业和高层次人才20名。具体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详见《公开选聘岗位条件表》(附件1)。 (三)不在招聘范围人员 1.现役军人; 2.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在读的全日制普通类非应届高校毕业生; 4.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服务期限的人员。 (四)不得应聘人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失信被执行人; 2.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五)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 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执行岗位回避和履职回避制度。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