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施秉县县级督医人员聘任结果的公布 为加强对医疗卫生机构综合监督管理,建立高质量的县级督医人员队伍,根据《贵州省督医制度(试行)》(黔卫健发〔2019〕28号)、《贵州省督医人员暂行管理办法(试行)》(黔卫健发〔2019〕29号)和《关于印发<黔东南州州级督医工作方案(2019-2020)>的通知》(州卫健函〔2019〕52 号)的规定和要求,经综合审核、择优聘任、公示等程序,县督医工作领导小组决定聘任吴通国、曹俊等30位同志为我县督医工作人员,依法开展督医工作。(具体名单详见附件) 施秉县卫生健康局 2021年5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