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长沙县获全省2019年度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绩效评估第一名

2020-07-31 12:18:14 来源:长沙县政府门户网站 作者:陈盼 李俊伟 责任编辑:王靖羽 字号:T|T
摘要】近十年来,长沙县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工作,结合县情,扎实推进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在全县顺利实施,保障群众基本用药,减轻医药费用负担,缓解群众看病难就医难的问题。

  医药问题,一直牵动着广大群众的心。为响应国家号召,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长沙县自2010年12月30日起全面启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近十年来,长沙县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工作,结合县情,扎实推进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在全县顺利实施,保障群众基本用药,减轻医药费用负担,缓解群众看病难就医难的问题。

  近日,好消息传来,长沙县顺利通过2019年度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绩效评估,并获得全省第一。

  回归公益

  基药“零差率”销售更便宜

  “我患糖尿病5年多了,每个月都要吃5盒阿卡波糖片,以前一个月光是买药就要花两百多块钱,现在一个月几十块钱就可以解决,一年可以省2000多元。而且不用再去上级医院了,在家门口的村卫生室就可以买到。”7月23日,在黄兴镇长安村卫生室药房门口,正在取药的当地居民李心辉告诉记者。

  村医王晒红介绍,长安村卫生室基本药品品种达60种,配备药物有抗菌药、心血管系统用药、呼吸系统用药、消化系统用药、内分泌系统用药等,能够满足常见病、慢性病、应急抢救等临床需求。自从卫生室开展基本药物制度试点工作以来,通过“零差率”销售(即:按照药品的成本销售),基本药品价格大大降低。

  “一盒头孢噻肟钠从20多元降到9毛钱,一盒阿卡波糖片由40多元降至5元多。优惠力度如此之大,一开始,甚至有老百姓不敢相信,觉得是‘假药’。”王晒红说。

  “长沙县财政为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给予了有力保障,并建立了长效机制。2019年全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配套改革(基本药物)县级财政补助7274万元,使用村卫生室基本药物各级财政补助453.83万元。有了如此大力度的补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不需要考虑药品盈利,真正回归公益属性,成为实行国家政策的服务窗口。”县卫健局相关工作人员道出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的“底气”。

  这些真金白银的投入,最后化作老百姓看得见的实惠。2019年,全县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共计销售基本药物10597.12万元,共让利老百姓8836.44万元。

  层层落实

  基药制度落地生根有保障

  黄兴镇干杉卫生院药房内,药剂科主任盛艳正在整理医院的药品需求单,“干杉卫生院下辖6家村卫生室,这6家卫生室会将用药需求上报到卫生院,由我们汇总再统一进行网上采购。然后,会有专门的医药公司定期集中送药,实现了基本药物及时、足量、保质供应。”

  干杉卫生院院长万呈告诉记者,自长沙县全面启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以来,全县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村卫生室全部配备和使用国家基本药物、统一网上采购并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保证了药品质量,同时遏制了医药流通领域的不正之风。

  据悉,为了让基本医药制度更好的落地生根,长沙县卫健局将基层医疗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情况纳入年度绩效考核的主要内容,定期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进行督导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与基本药物制度财政补助资金分配挂钩。同时,要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对辖区内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工作每季度督查1次,并将督查结果与基本药物制度财政补助资金分配挂钩,确保基本药物制度工作能够层层落实。

  得益于基本药物制度在内的医改政策的实施,药品供应更稳定、价格更优惠,吸引了更多的患者到家门口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以及卫生室就诊。2019年,长沙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门急诊人次为106.31万,比上年度增长12.61%;住院人次为3.25万,比上年度增长12.84%。“小病在基层,大病到医院”的合理分级诊疗格局正在形成。

  县卫健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阶段将结合长沙县实情,形成以五家县级医院为龙头,就近原则、片区管理的模式,上下联动协调发展,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等各项举措,逐步提升县级医院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服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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