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2018-09-29 17:17:17 来源:红网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王靖羽 字号:T|T
摘要】近日,常德市纪委通报了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

  近日,常德市纪委通报了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

   1.桃源县公安局违规发放购物卡、虚列开支等问题

  2016年至2017年,桃源县公安局以县警察协会名义,违规使用协会经费32.5万元,先后五次购买发放购物卡,作为节日慰问金发放给会员干警。同时,桃源县公安局、县警察协会还存在虚列开支、违规收受当事人赞助费等问题。2018年7月,桃源县政府党组成员、副县长、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樊启斌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决定按程序免去其桃源县县委委员、县政府党组成员、副县长、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职务。

  2.澧县县委政法委副书记朱秒违规接受吃请、工作日违规饮酒问题

  2017年11月28日,朱秒带队在对澧县部分镇(街)综治工作进行年终考核检查中,违规接受被检查单位吃请,并在工作日午餐饮酒。同时,朱秒还存在违反组织纪律、廉洁纪律问题。2018年6月,朱秒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2018年8月,朱秒被免去县委政法委副书记职务。

   3.桃花源旅游管理区经济发展局局长兼党支部书记杜群违规公款送礼问题

  2013年至2014年,杜群在担任桃花源管理区经济发展局局长兼党支部书记期间,以单位的名义,用公款赠送礼品礼金共计2.6万元。同时,杜群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8年7月,杜群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决定按程序免去其区经济发展局局长、区经济发展局党支部书记职务。

  4.市电视调频转播台超标准接待、超人数陪餐问题

  2018年5月15日中午,市电视调频转播台公务接待餐费1403元,超标准983元,陪同人员9人,超标准6人。市电视调频转播台台长刘泉礼、党支部书记罗淮蓉负主要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副台长徐延明、李维汉,办公室主任刘勇、副主任涂海波负直接责任;市文体广新局党组书记、局长王鳌负重要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的工作方案》,鉴于相关人员具有主动退赔等从轻情节,刘泉礼、徐延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王鳌、罗淮蓉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李维汉、刘勇、涂海波受到批评教育处理。

  5.武陵区社区办超标准开支工会经费等问题

  2018年5月12日,武陵区社区办在开展工会活动时,开支餐费共计1752元,超标准1032元,并违规公款消费六瓶啤酒和一包香烟。武陵区社区办党组成员、副主任刘志负直接责任,武陵区社区办党组书记、主任刘丽雅负领导责任。2018年7月,刘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刘丽雅受到诫勉谈话处理。(常德市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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