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夫妇“救助警犬被指盗窃” 警方处置回避焦点效果欠佳

2019-01-18 13:25:16 来源:法制网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九久 字号:T|T
摘要】浙江金华市民应女士通过新浪微博付费问答向“@杨文战律师”寻求法律援助,称其夫妻二人在金华市多湖派出所门前,将一只翻食垃圾的牧羊犬带回家中救治,随后被派出所告知该犬为警犬。

  浙江金华市民应女士通过新浪微博付费问答向“@杨文战律师”寻求法律援助,称其夫妻二人在金华市多湖派出所门前,将一只翻食垃圾的牧羊犬带回家中救治,随后被派出所告知该犬为警犬,并被以“偷盗国家财产”刑事立案,目前该案正处于取保候审阶段。去年10月26日,此事经《扬子晚报》“紫牛新闻”报道后引发舆论关注。同时,该报道还提及,曾有两人因为该警犬被刑事处罚。

  舆论普遍对警方处置表示不满,多数网民认为涉事派出所将警犬管理不善的失职责任推给好心群众“买单”;少数网民则关联此前刑事处罚案例,质疑派出所用警犬“钓鱼执法”,并追问警犬管理经费去哪儿了。去年10月27日,金华市公安局金东分局官微发布通报,承认派出所在警犬管理方面存在问题,并称已开展调查。通报还提到当事人“知道该犬系名贵犬种德国牧羊犬”,对此应女士表示希望警方尽快公布监控视频以证清白。

  此后,媒体围绕警方办案程序等实体工作展开讨论,认为公安机关执法工作存在较大瑕疵。如央视网、光明网均在评论文章中指出,派出所作为受害人和具体办案单位,与刑事诉讼立案管辖权的规定直接冲突,涉嫌程序违法。《北京青年报》指出,派出所未提供出切实有效的偷窃证据,仅凭当事人笔录就主观臆断,这显然是一种有罪推定,难以服众。此外,多家媒体评论也追问,该警犬长期处于“脱管状态”且频“被盗”,派出所是否存在履职缺位、疏于监管问题。

  面对舆论争议,据《金华日报》报道,金华市公安局10月30日回应称,因多湖派出所相关人员未尽到对散放警犬的管理职责,决定对所长停止执行职务,对警犬管理员予以辞退处理。同时,金华市公安局刑侦支队已介入案件核查,将尽快给出答复。对此,部分网民认为警方处理迅速,有错就改,态度诚恳;但仍有较多网民不满警方处理,认为该回应仅针对警犬管理不当作出处理,却未提及派出所程序违法等舆论质疑;还有网民呼吁尽快查清真相,还当事人以清白。“@杨文战律师”表示,“停职只是调查的开始,如果真是钓鱼执法,请追究渎职的责任!”

  【舆情点评】

  在该事件中,当事人“救助”流浪狗却被认定“偷盗”警犬遭刑事立案,舆论惊讶于“获罪风险”的同时,更对当地公安机关执法程序提出质疑。舆情爆发后,警方两度通报非但未能扭转局势,反使自身陷入舆论追打的境地。究其原因,首先,公安机关在初次回应中强调当事人明知该犬是“名贵犬种”,这一说法无论在法理上还是逻辑上都缺乏说服力;反观当事人,不但通过律师提交财产证明,还呼吁警方公布视频证据。当事人自证清白的“决心”与当地警方的“心虚”形成强烈对比,致使公众态度明显倾向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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