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民政:把安置社区建设成为搬迁群众安居乐业的幸福新家园

2020-11-17 14:56:44 来源:《小康》•中国小康网 作者:杨旭景 张代弟 责任编辑:田小介 字号:T|T

  11月17日,陕西省民政厅召开全省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社区治理亮点工作交流会暨安置社区管理服务培训班,省民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戈养年出席会议并发表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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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易地扶贫搬迁是中央确定的脱贫攻坚“五个一批”中的重大举措,是破解“一方水土养不好一方人”地区脱贫难题、“挪穷窝”与“拔穷根”的治本之举,是实现贫困群众跨越式发展的重要途径。近年来,陕西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策部署,把易地扶贫搬迁工作作为脱贫攻坚的“头号工程”和标志性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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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标导向治理有效 把安置社区建设成安居乐业的幸福新家园

  一是安置社区组织机构合理设置。设置安置社区自治单元,全省2116个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涵盖在1947个行政村(社区);健全完善各类村级组织,畅通利益诉求通道,维护搬迁群众合法权益。二是基层群众自治体制机制全面完善。100%的安置村(社区)设立村(居)务公开栏,100%的安置村(社区)民主协商主体中有移民代表参加,100%的安置村(社区)对村(居)干部开展民主评议,100%的安置村(社区)将规范移民群众日常行为纳入村规民约。三是安置社区配套设施不断改善。对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社区倾斜力度由2019年的10%增加到2020年的20%,累计下拨1.03亿元。今年专门下拨500万元,支持54个安置社区服务中心改造提升建设。

  全面落实五个“抓好” 提升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社区治理水平

  抓好安置社区组织体系建设。全面强化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地位,合理设置村(居)民小组,健全党员代表议事制度,完善社区(村)“两委”协商议事机制,建立健全安置社区群团组织,积极培育发展老年人协会、红白理事会、志愿者协会、文体协会、科普协会、平安类组织等服务性、公益性、互助性社区社会组织。

  抓好安置社区治理制度机制建设。持续规范村(居)务公开工作,用好电子显示屏、村务公开栏等平台,把村务公开纳入村干部培训内容和自治规章制度,提升公开透明度;引导搬迁群众积极参与安置社区的日常事务,提高搬迁群众道德修养和文明素质;建立健全社会矛盾风险隐患的分析研判和预防化解机制,从源头依法化解矛盾;健全困难群众监测预警机制,对困难群众及时予以救助帮扶。

  抓好安置社区服务体系建设。确保搬迁群众能够享有与迁入地群众同等水平的基本公共服务和生活服务。完善安置社区就业、教育等公共服务,推动电信、电力等公共事业商业网点覆盖安置社区,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和“一站式”服务机制,简化政务服务办事流程。此外,还要关爱留守儿童等特殊困难群体,鼓励发展社区物业、家政等生活服务业态。

  抓好安置社区促融入工作。开展文体活动,促进搬迁群众情感交流;推进法治宣传,引导搬迁群众强化法治观念;推进移风易俗科学普及,引导群众抵制奢侈浪费、攀比炫耀等不良习气;开展评选道德模范、最美家庭等活动,用榜样的力量引领社区文明新风尚;发挥社区服务中心大平台作用和居民群众精神家园作用,促进搬迁社区文化融合、乡风融合、情感融合。

  抓好安置社区工作队伍建设。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将社区专职工作人员优先配备到安置社区。据了解,西安市已为新城区和莲湖区招聘143名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目前已到岗实习。铜川市已发布公告,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24名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其他市区也要加大力度,加快推进社区工作人员招聘工作,坚持做好社区干部教育培训。

  戈养年强调,民政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安置社区治理工作措施落地见效。强化工作协同,把安置社区治理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认真履行牵头部门职责,统筹各部门的资源。营造良好氛围,推广安置社区治理典型经验,宣传安置社区治理突出成效,发挥示范典型的带动引领作用。重视督导指导,各市(区)民政局要发挥牵头作用,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指导县(区)大力开展安置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工作。

  会上,汉中市民政局、岐山县民政局、耀州区民政局、汉阴县民政局、山阳县民政局和华阴市西岳社区、黄龙县城东社区做了经验交流。(杨旭景 张代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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