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出台三十条降企业成本 落实涉企政策

 《小康》 ● 中国小康网   2016-02-14 18:55:26

  金融政策出实招,用工政策有突破。为降低企业融资成本,重庆鼓励金融机构对中小微企业贷款执行优惠利率、给予续贷资金支持、提高抵押物折扣率,并对金融服务违规收费现象提出四个“不得”。同时,对有市场有回款有效益但资金周转暂时困难的中小微企业,市财政给予贷款贴息、贷款风险补偿金、场外市场挂牌奖励、担保费率补贴等扶持;为降低企业社保成本,提出拓展困难企业社保缴费政策适用范围,降低小微企业养老保险缴费率,利用失业保险基金对符合条件企业给予稳岗补贴等政策措施,为企业减轻社保负担。

  采购政策“发点球”,改革政策明导向。不少中小微企业产品质量好、价格低,但苦于品牌知名度不高,较难进入龙头企业配套体系。针对这一问题,《意见》提出,“鼓励制造业龙头企业通过专业分工、服务外包、订单生产等形式带动市内中小微企业进入产业链或配套体系”,并按新增采购额给予一定比例的财政奖励,为企业生产经营注入“强心剂”;部分民营企业存在股权结构单一,资产负债率较高,抗风险能力不足等问题。对此,《意见》提出,推动资产管理公司入股重庆市民营企业,并且充分运用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特殊法律地位和专业化优势,加快企业股权化改革进程。

作者:王斌来、崔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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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