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股:收市竞价25日起推行 收市时间延长10分钟
沪港通规则随之修订
由于适用收市竞价交易时段的证券包括了港股通股票,上海证券交易所《沪港通试点办法》也进行了相应修正。主要包括三点:
1、根据联交所交易规则的修改,在港股通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中相应增加收市竞价交易时段;
2、明确收市竞价交易时段港股通投资者所能采用的订单类型为竞价限价盘委托;
3、明确收市竞价交易时段的当日额度控制机制,规定当日额度在收市竞价交易时段用尽的,停止接受当日后续的买入申报且当日不再恢复。
收市竞价交易时段包括了如下四个时段:
一是参考价定价时段(即16:00-16:01或半日市的12:00-12:01)。该时段用于计算并公布各证券在收市竞价交易时段的参考价。参考价是现行机制下的收盘价,也就是持续交易时段最后1分钟内五个按盘价的中位数。
二是输入买卖盘时段(即16:01-16:06或半日市的12:01-12:06)。港股通投资者可以在该时段申报在价格限制内的竞价限价订单。
三是不可取消时段(即16:06-16:08或半日市的12:06-12:08)。在该时段内,港股通投资者不得取消或更改订单。
四是随机收市时段(即16:08-16:10或半日市的12:08-12:10)。所有适用于收市竞价交易时段的证券交易在此时段内随机收市,实际收市时间由系统随机决定。
在收市竞价交易时段,港股通投资者输入交易系统的竞价限价买卖盘,除不得偏离上个交易日收市价九倍及以上和九分之一及以下以外,还受一套报价规则监管。具体如:
一是在参考价定价时段(即16:00-16:01或半日市的12:00-12:01),不接受投资者的买卖盘输入。
来源:中国小康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