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约车新政出台 最终获得合法地位

 《小康》 ● 中国小康网   2016-07-29 16: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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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暂行办法》明确七项网约车管理规范

  《暂行办法》对网约车管理方面,一方面是鼓励网约车的发展,另一方面是规范网约车的行为。主要体现以下七个方面:

  一,关于网约车车辆登记性质问题。明确将网约车车辆登记为预约出租客运,既体现出出租汽车的性质,又反映出新业态的特征。

  二,关于网约车车辆报废标准的问题。建立了新的按里程报废的标准,规定网约车行驶里程达到60万公里时强制报废,行驶里程没有达到60万公里,但使用年限达到8年时退出网约车经营。

  三,关于劳动合同的问题。《管理暂行办法》里明确网约车平台公司与驾驶员应根据工作时长、服务频次等特点,与驾驶员签订多种形式的劳动合同或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四,关于审核程序问题。对平台公司经营许可实行“两级工作、一级许可”。针对网约车线上和线下两个部分分别进行工作。线上的部分,对线上服务能力由注册地省级相关部门一次认定,全国有效。属地许可,主要是对线下部分,对相应的对车辆、驾驶员、属地的能力要进行审查。

  五,关于用工制度问题。根据工作时长、服务频次的特点,与驾驶员签订多种形式的劳动合同和协议,就是灵活的用工制度。

  六,关于价格机制问题。网约车实行市场调节价,城市人民政府认为有必要实行政府指导价的除外。

  七,关于信息安全保护问题。《暂行办法》为加强网约车服务涉及的个人信息安全保护,从四方面进行了规定。第一,规定乘客对网约车平台公司信息采集目的、方式和范围的知情权。第二,网约车平台公司对所采集信息的使用,必须符合其服务的目的,不得超范围使用。第三,除国家机关依法调用外,网约车平台公司不得向第三方提供驾驶员、约车人和乘客的相关信息,不得泄露事关国家安全的敏感信息。第四,规定网约车经营者采集个人相关信息和生成的相关业务数据必须在中国内地存储和使用,不得流向国外。

作者:木易
责任编辑:任燕萍
来源:中国小康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