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谈“双11”:遏制先涨价后打折应明确判定标准

 《小康》 ● 中国小康网   2017-11-03 14:12:00

  再过几天就是“双11”了,各大电商已经摩拳擦掌,快递也纷纷紧急招募员工。国家工商总局近日印发通知,提出“七不得”禁令,包括不得发布虚假广告、虚报特价揽客,不得先涨价再打折、以次充好、以假充真等。

  如今,经过各大电商的策划和促销,“双11”已经成为购物狂欢节。很多消费者也形成了在此期间抢购商品会享受不少折扣的印象。但现实中,不排除有商家以先涨价后打折等虚假促销方式制造虚假繁荣,诱导消费者上当。为遏制此类现象,避免消费者掉入不良商家的圈套,既要充分运用大数据技术,要求电商平台尽到管理职责,更要有一个科学、合理的“先涨价后打折”的判定标准。

  经营者事前提高商品价格,在促销当天又打折,且以提高后的价格为打折基础,等于变相扩大了降价幅度。如某种商品本来的价格是100元,打九折后售价90元,但商家却在促销前将原价提高到120元。这样一来,其打八折的话,售价为96元,打七折的话,售价为84元。但即便是售价84元,虽然仅比之前90元的售价低6元,但折扣幅度却更大。

  这种操作会让消费者产生该商品折扣力度更大,更值得抢购的错觉。其行为构成欺诈和误导,应该认定为虚假广告或欺诈经营。最高法院发布的案例也明确,网上销售商品有价格欺诈行为,诱使消费者购买该商品的,即使该商品质量合格,消费者有权请求销售者“退一赔三”和保底赔偿。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柒月
来源:中国小康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