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谈电商平台“二选一”问题:损害市场自由竞争

 《小康》 ● 中国小康网   2017-11-03 14:21:00

  电商平台要求商家“二选一”?每到促销节日前后,国内电商平台的“非正当竞争”就会成为热点舆论。今天,记者从主题为“电商平台二选一竞争模式:多角度下的法律分析”研讨会上了解到,多数与会专家认为,电商平台要求商家“二选一”属于不正当竞争,也侵害了平台间的公平竞争,并最终可能对消费者权益或公共利益造成伤害。

  电商平台要求商家“二选一”已不是新鲜事,各大电商平台对商家资源的争夺战从未停歇。中国社科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王晓晔指出,商务平台做出“二选一”的目的毫无疑问是在限制竞争,排除竞争对手,它是一种不利于推动市场竞争的行为,除了影响电商平台之间的竞争,还严重影响了供货商产品销售,影响消费者在多个电商平台选择权利。

  北京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北京大学电子商务法律发展研究基地主任薛军谈到,对电商生态平台内中小经营者保护与对消费者的保护是两个不同层面的问题。对于“二选一”问题,某一个平台可能构成了不正当竞争行为,滥用了自己市场优势地位。针对于电商新的经营策略行为,不仅仅是“二选一”问题,还有流量推广问题、竞价排名问题等等,监管部门需关注新的问题,这样监管理念才能够跟得上,“国家要有比较明确的支持中小电商的立法或者执法态度,才能平衡好失衡的权力关系。”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柒月
来源:中国小康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