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探索服务型包容审慎执法 营造一流营商环境

 《小康》 ● 中国小康网   2021-11-04 19:48: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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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会现场

  中国小康网讯 记者胡妍 通讯员李多辉 近年来,中山市行政执法部门探索开展服务型包容审慎执法,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努力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一流营商环境。11月4日,中山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召开发布会,通报中山市包容审慎行政执法工作推进情况,并就该项工作所涉的免罚清单、免强制清单等内容回应社会关切。

  已公布五种免于行政处罚的免罚清单

  中山市各行政执法部门在探索服务型行政执法工作的基础上,结合不同执法领域工作,平衡执法“力度”和执法“温度”,全面梳理本领域的包容审慎执法清单。

  中山市司法局局长王跃飞介绍,目前,中山市已公布五种类型的清单事项,具体包括:对轻微违法、初次违法和无过错违法3类违法行为免于行政处罚的免罚清单,实施免罚事项合计109项;对主动消除或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非主动违法的,配合执法部门查处等情形的适用从轻减轻处罚清单;对违法行为情节显著轻微或者没有明显社会危害的免除行政强制清单;还有免检查清单,通过将诚信守法企业纳入正面清单以减少检查频次或者改现场检查方式为非现场检查方式,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打扰。此外,中山市市场监管局、市发展改革局和市农业农村局等单位形成的行政执法风险评估清单189项,力求将行政执法风险控制在萌芽状态,尽可能降低执法风险发生的概率,防止因执法不当侵犯群众的合法权益。

  据悉,实施包容审慎执法清单以来,全市共办理免罚案件4500余宗,300余家企业的轻微违法行为免予受到处罚,有效减少了对企业诚信度的负面影响,获得了企业的充分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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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执法人员开展检查工作。

  市场监管局新免罚清单本月起实施

  中山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林志成介绍,2019年底,中山市市场监管局印发了全市第一份免罚清单,通过建立一个容错纠错机制,对不直接影响公众利益、不直接损害特定人利益、不产生实际危害后果或者危害后果轻微、首次违法、能及时改正的27种轻微违法行为,通过责令改正、行政告诫、约谈、指导等柔性执法方式进行教育纠正的,免予行政处罚。免罚类型具体包括证照管理类、广告类、商品标识标示类等五大类。清单实施以来,全市市场监管领域已对343宗行政处罚案件予以免罚,该局对市场主体的包容和支持也受到经营者认可。

  中山市市场监管局在总结《免罚清单》实施一年多以来情况的基础上,于今年对《免罚清单》进行修订,新《不予处罚清单》于今年11月1日起实施。本次修订中,新增了“超经营范围从事非许可类经营活动”“房地产预售销售广告”“广告业统计报表”“电子商务信息公示”“专利标识”等相关不予处罚情形。

  交通运输局实施轻微违法行为免处罚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未随身携带从业资格证件等轻微情节,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中山市交通运输局制定的《中山市交通运输市场轻微违法行为免处罚免强制清单》,也备受关注。

  中山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廖鹏介绍,通过免强制行为,一是可以减免加处罚款或滞纳金,减少市场主体的支出,有效减轻交通运输企业和其它生产经营主体的负担;二是当事人主动缴纳罚款,除了减免加处罚款外,还可以免除被司法机关强制执行带来的生产经营方面的问题,最大限度减少了对市场主体生产经营的干扰。

  税务“首违不罚”事项清单已让7000户受益

  为推进税务领域“放管服”改革,更好服务市场主体,国家税务总局制定了《税务行政处罚“首违不罚”事项清单》,并自今年4月1日起实施。清单列举了适用“首违不罚”的事项,共计10项。涵盖逾期申报、未按规定设置保管账簿、以其他凭证代替发票使用等多类型、常见的轻微税收违法行为。

  中山市税务局副局长林昊介绍,对于首次发生清单中所列事项,且符合条件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税务机关将适用“首违不罚”,仅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加强税法宣传和辅导,不予行政处罚。

  据统计,自2021年4月1日起实施《税务行政处罚“首违不罚”事项清单》以来,截至10月份,中山市已有超过7000户纳税人受益,有效引导纳税人主动及时纠正轻微涉税违法行为,减轻对其市场经营行为的负面影响,推动市场主体税法遵从度和满意度“双提升”。

作者:胡妍 李多辉
责任编辑:康小君
来源:《小康》•中国小康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