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缴费满15年就可以不缴了吗?只要存在劳动用工关系就要参保
近日,有网友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留言咨询:“我毕业后一直在一家互联网公司工作,今年年初我的缴费年限已经达到15年。那我可不可以和单位协商,不要单位再帮我缴社保啦?把应该个人缴的那部分直接给我发现金可以么?”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回复道:这是不可以的哦!
社会保险是由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建立的社会保障制度,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即使职工与用人单位商议签订了不参加社保的所谓“协议”,也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
这位网友虽然已经缴费满15年,满足了目前申领基本养老待遇关于缴费年限的条件,但是只要与单位存在劳动用工关系,就要履行参加社会保险的法定义务。而且,从保障劳动者权益的角度出发,现行的养老待遇水平的高低与缴费时间等因素密切相关,也就是我们常说的“长缴多得,多缴多得”。缴费年限越长,缴费水平越高,则年老后领取的养老金也越多。
对劳动者而言,比如缴了养老保险,退休后可以领取养老金,且缴费年限越长,缴费水平越高,则年老后领取的养老金也越多;失业时满足条件可以领取失业金等等。
对用人单位来说,依法缴费其实也是为用人单位提供了一道保障。比如在工伤保险方面,依法缴纳工伤保险的单位在员工发生工伤事故后,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规定的医疗费用、工伤待遇等,降低了用人单位的工伤支出风险。
综上所述,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应尽的义务,即使社保缴满了15年,只要存在劳动用工关系,就要依法参保。
(中国小康网综合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工人日报等)
来源:《小康》•中国小康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