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已建立各类自然保护区47处

 《小康》 ● 中国小康网   2016-03-09 15:49:01

  每年4月,省级专业人员对西藏长江上游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进行年度检查验收;每年8月,国家林业局派出专业队伍对其进行年度审计检查。近日,记者从自治区林业厅获悉,自2000年西藏长江上游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实施以来,由于保护措施得力,我区森林和野生动植物得到有效保护,生态环境步入了良好发展轨道。

  加大天然林资源保护今年51岁的江达县波罗乡七队村民边巴对长江上游天然林有着深厚的感情。16年来,他将所管护的天然林视作自己的孩子,精心守护。

  2000年起,西藏在影响长江下游生态的昌都市江达、贡觉、芒康三个县实施了长江上游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结合西藏森林资源和管护人员特点,我区在工程区三县配备了5156名管护人员,按照“三定、五包、六无”的要求,对1915万亩天然林进行管护。签订年度目标管理责任书,将森林管护责任及造林地的管理落实到山头、地块、林班、小班,落实到人头。

  坚决停止天然林商品性采伐,严格群众自用材的管理。按照《西藏自治区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二期实施方案》的要求,采取在通往林区的交通要道建立管护站卡等措施,将农牧民自用材年均采伐量控制在17万立方米,远低于国家规定标准的81.1万立方米。由于保护措施得当,长江上游天然林资源得到休养生息和恢复发展。

  保护野生动植物资源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我区建立了森林公安执法机构,成立了武警西藏森林总队,在青海、新疆、西藏三省区交界处组织开展了以保护藏羚羊为主的“可可西里一号行动”、高原利剑行动”等专项行动,有效打击了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违法犯罪活动和盗猎行为。

  近年来,国家加大了对西藏森林公安和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资,积极开展打击盗猎藏羚羊重点整治工程,并加强了保护野生动物的宣传力度。如今,保护野生动物已经成为西藏人民的自觉行动,一度十分猖獗的盗猎藏羚羊活动已基本得到控制。

作者:卢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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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拉萨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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