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保障房申请材料“瘦身” 材料简化为12项
《小康》 ● 中国小康网 2016-03-13 09:36:39
还有一项证明材料有所调整简化,原先的“申请家庭成员住址、户口所在地地址、户口迁入本地前原地址住房的《房屋租赁合同》、《房屋所有权证》等住房证明”调整为“申请家庭成员承租公房的《公房租赁合同》,或名下住房的《房屋所有权证》等住房证明”。
经过这次简化后,北京保障房申请证明材料由现在的18项简化为12项。如果部门联网比对核查中发现了有虚假申请的嫌疑,就会要求这个家庭补充提交相关的资料,所以不会出现虚假申请保障房。此外,经适房、限价房资格复核的,以及之前已经提出保障房申请的家庭,仍按原规定执行。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
来源:北京晨报
来源:北京晨报
相关文章
热点文章
独家专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