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和田光脚踩葡萄干系谣言 官方回应:和田地区暂无葡萄干交易市场
《小康》 ● 中国小康网 2023-11-25 09:42:53
近日,部分网民在网络平台发布光脚踩葡萄干的视频,视频上标有“新疆和田11月21日”的字样,经新疆和田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实,和田地区暂无绿葡萄干晾晒场地和视频中所显示的葡萄干交易市场,请广大网民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
此前据北京时间报道,11月21日,有农户拍视频晒自家葡萄干的制作过程,本意是为表达自家葡萄干品质好,十斤的鲜葡萄出两斤干葡萄,结果拍到大叔光脚踩在一堆葡萄干上。网友纷纷表示惊恐:我吃葡萄干从来不洗。有网友在评论区指出该拍摄地点为新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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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谣、传谣应负的相关法律责任如下:
民事责任《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条: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法人的名称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适用前款规定。
行政违法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第二款: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图源网络 中国小康网综合新疆互联网联合辟谣平台、北京时间、央视网)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白静
来源:《小康》·中国小康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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