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28周年纪念 多家NGO共同发布《一线儿童工作者能力素养与行为准则指南》

 《小康》 ● 中国小康网   2017-11-27 21:36:18

指南.jpg

  中国小康网讯 记者陈亦佳 每年的11月20日,是第28个联合国儿童权利日,又称世界儿童日。早在1954年,为了增进全世界儿童的凝聚力,提高儿童意识,改善儿童福利,联合国国际儿童日就开始设立。1959年和1989年的11月20日,联合国大会分别通过了《儿童权利宣言》和《儿童权利公约》。

  救助儿童会创始人杰布女士于1923年起草的《儿童权利宪章》,在国际联盟(联合国前身)通过后成了《儿童权利公约》的蓝本,而后这份196个国家签署的《儿童权利公约》则成了儿童工作的定海神针。

  在这个特殊的日子里,救助儿童会和北京博源拓智儿童公益发展中心、深圳壹基金公益基金会、北京市社会组织发展服务中心、北京市协作者社会工作发展中心在北京联合举办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28周年纪念活动,并发布《一线儿童工作者能力素养与行为准则指南》。

  指南发布:守望儿童权利是我们的使命

  活动中,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宋文珍、民政部未成年人保护处副巡视员王金霞、共青团中央维护青少年权益部维权工作处副处长易定君、北京市社会团体管理办公室服务发展处副处长柯哲力及北京师范大学社会发展与公共政策学院副院长乔东平教授等嘉宾,进行了以“一线儿童工作者专业能力和行为规范的支持和管理”为主题的发言。

  国际救助儿童会北京代表处首席代表王超、深圳壹基金公益基金会儿童关怀与发展团队主任王凯,北京协作者社会工作发展中心主任李涛,从儿童权利保护的角度阐释了一线儿童工作者素质提升和规范行为的重要性。

  三位公益机构的代表分别阐述了《儿童权利公约》对广大儿童组织工作者的指导意义,并探讨了《指南》对行业业态的积极影响。他们指出,平台型机构对社会组织伙伴,特别是一线儿童工作者负有重大的责任,应当为其指引工作方向,建立人员专业化发展支持体系。

  他们还以“儿童利益最大化”原则为例,探讨如何将儿童权利和基本原则在服务中落实,为儿童创造更好的生活和发展环境。

  国际救助儿童会中国首席代表王超博士在发言中说道:“我们觉得,守望儿童权利就是我们的使命所在。在过去20多年里,我们通过各个项目活动在员工、合作伙伴以及政府官员中普及儿童权利的基本理念,推动它的实践。最近的几年,我们在中国开始了儿童权利治理的项目,从去年开始支持博源拓智开展了“益梦童想”的项目,更加系统地支持本土儿童公益组织来推动整个行业的建设,提升整个行业的专业化发展。”

  去年世界儿童日,国际救助儿童会联合北京博源拓智儿童公益发展中心、北京市社会组织发展服务中心、北京市协作者社会工作发展中心联合发布了《儿童公益组织行为准则指南》,以期为儿童公益组织提供一份可供参考的机构规范化指引,确保机构的运营和所开展的各项活动最大限度地避免给儿童造成任何可能的伤害。

  《指南》推出后,受到很多儿童公益组织的关注,他们纷纷希望能够得到制定、落实和运用机构行为准则的支持。

  给所有儿童一片同样的天空

  今天发布的这份《一线儿童工作者能力素养与行为准则指南》,是在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的基本原则的基础上制定的,当中凝聚着各个发起机构和公益伙伴的宝贵经验。

  一线儿童工作者十大考核素养、十大专业能力以及具体的行为准则是《指南》的三个重要部分,它适用于各儿童公益组织中所有从事与儿童直接接触工作的员工。

  十大核心素养

  认同、 正直、责任、协作、沟通、表达、专业、抗压、恒心、发展

  十大专业能力

  明确理念、熟悉政策、管理项目、评估需求、了解儿童、建立关系、引导行为、顺应变化、支持参与、树立榜样

  行为准则

  始终考虑儿童的最大利益;遵循非歧视原则;最大限度地保护儿童;促进身心发展;倾听与尊重儿童的意见。

  对于公益机构来说,最宝贵的财富就是人,与儿童有关的工作最终都要靠人来落实。很多儿童工作者有大量机会和儿童近距离、长时间地接触,所以尊重和践行儿童权利的工作者可以改善儿童的处境,帮助儿童;反之,则可能会给儿童带来伤害。

作者:陈亦佳
责任编辑:风华
来源:中国小康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