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我国老年人政策进步指数排名上海居首

 《小康》 ● 中国小康网   2017-11-29 15:08:28

  2017年11月28日,北京师范大学中国公益研究院在京发布“中国老年人政策进步指数2017”(以下简称指数),评价对象为除港澳台外的全国31个省份,评价年份为2015年-1016年。

  根据我国老年人政策的发展变化以及国家提出的老年人政策发展方向,北京师范大学中国公益研究院在原有评价指标体系上,形成了包含政策环境、社会服务、社会救助、社会保险、社会福利、老年教育与自治6个一级指标,以及24个二级指标。

  指数显示,2016年中国老年人政策进步指数排名前十位省份依次为上海、北京、福建、浙江、江苏、甘肃、山西、山东、云南、新疆。其中,北京持续推动居家养老政策创新和老年人福利,出台全国首个开展居家养老服务立法,率先建立9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补助医疗制度。

  在评价年份中,上海老年人社会服务、社会福利多项政策领跑全国,民办非企业注册养老机构比率、养老服务机构人员配比、养老机构收住失能半失能人员比例等指标均位居全国第一。

  北京、天津、上海、浙江、福建、广东、四川、甘肃8个省份出台政策明确要求开展老年人需求评估工作,上海推动老年人照护等级评估政策力度最大。

  值得一提的是,上海首批试点长期护理保险,按照规定提出需求评估申请后可以由定点护理服务机构为其提供相应的护理服务,并按规定报销护理费用。

  截至2016年年底,除湖北、广西、重庆、四川等4个省份外,全国27个省份出台了建立高龄津贴的省级文件,天津、河北、上海、贵州、陕西、青海、宁夏7省(市)上调了高龄津贴标准。

  据介绍,此次发布的中国老年人政策进步指数指标的基础数据主要来源于《中国统计年鉴》《中国民政统计年鉴》《中国卫生和计划生育统计年鉴》和公开信息。


作者:初梓瑞
责任编辑:王一
来源: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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