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免孩子失学辍学 “官告民”是最后的手段
近日,云南首例因辍学引发的“官告民”案件,在云南省怒江傈僳族自治州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啦井镇新建村公开审理。啦井镇人民政府将5户学生家长告上法庭,要求依法判令学生家长立即送子女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法庭调解后,双方当场就学生返校时限、共同劝导事宜等达成共识。
义务教育具有强制性,让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是国家必须保障的基础性、公益性事业,是教育工作的重中之重。在诉诸法律之前,当地政府多次对被告进行敦促、动员、批评、教育,但是被告方始终拒绝将子女送进学校接受义务教育,可以说已经“仁至义尽”,把家长告上法院,实属无奈,当然也是有理有据。
适龄儿童失学辍学的原因有很多。或者没有意识到教育的重要性,或者对教育质量失望,或者由于家庭贫困等深层次原因。尽管义务教育已经实现了免费,并实施了各类助学措施,但是一些贫困家庭仍然倾向于让孩子去打工挣钱,对他们来说,上学仍是一件成本很高的事情。
扶贫先扶智,让贫困地区孩子接受良好教育,是精准扶贫的重要任务,也是阻断贫困代际传递的重要途径。教育可以在扶贫开发中发挥基础性、先导性的作用。但是,越是贫困地区、贫困家庭,就越是容易受“读书无用论”的影响,越容易失去对教育的信心,失学辍学情况就越突出。兰坪县是云南27个深度贫困县之一。有一种说法,云南省怒江州是全国脱贫攻坚的“上甘岭”,兰坪县则是“上甘岭”上的“贫中之贫、困中之困”。可见当地精准扶贫以及“控辍保学”任务之艰巨。
目前,我国已全面普及九年义务教育。据统计,2016年,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为93.4%,而2014年、2015年分别为92.6%、93.0%,虽然巩固率逐年提高,但增速已经在放缓。越到最后关头,巩固率的提高也就越难,要实现2020年巩固率达到95%的目标,恐怕还需要付出艰辛的努力。
今年7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提高义务教育巩固水平的通知》提出要避免因贫失学辍学,避免因上学远上学难辍学,避免因学习困难或厌学辍学,落实政府及社会各方控辍责任。通知为“控辍保学”工作提出了要求,也指明了方向。
做好“控辍保学”工作,首先是政府要履行补短板、控底线的职责,通过精准确定教育扶贫对象,落实教育扶贫和资助政策,解决好贫困家庭的后顾之忧。在通过宣传、劝导等方式引导贫困家庭认识到教育的意义的同时,更要通过科学布局农村学校、改善农村教育质量、促进农村初中普职教育相融合等实实在在的措施提高民众对教育的信心,让他们看到教育改变命运的希望。只有把这些工作做好、做扎实,“官告民”等法律手律才能更容易获得民众的支持和理解,这是实现“控辍保学”目标的根本之道。
来源:中青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