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和陌生人说话?《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对家庭暴力法》实施监测报告发布
全国各省妇联发布反家暴信息数量分布图
2016年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开始实施。这是我国人权保障尤其是妇女人权保障的一件大事。为推动实现反家暴法的立法宗旨,为平妇女权益机构开展了反家暴法实施状况监测,并于2017年3月1日发布了反家暴法实施一周年民间监测报告。
11月底,在2017年国际消除对妇女的暴力日和反对性别暴力十六日行动之际,该机构继续发布反家暴法实施20个月监测报告,以唤起更多关注和参与,减少家暴对民众尤其是弱势群体的影响。
20个月 4725条反家暴信息
家庭暴力是一种性别暴力,不是私事,而是世界范围内的社会公害。无论发达国家还是不发达国家,五分之一到三分之二的妇女一生中都遭遇过家暴侵害。据国家统计局和全国妇联第三期妇女社会地位调查,2010年,仅在24~60岁已婚妇女中,就24.7%的人遇到过配偶不同形式的家庭暴力,妇联系统每年受理4~5万件家暴投诉。
家暴的危害总是被人们忽略,但是家暴也会造成致命危害,据最高人民法院2015年公布的数据显示,近10%的故意杀人案件涉及家庭暴力。为平妇女权益机构通过监测发现,在媒体报道的案件中,2016年3月1日到2017年10月31日这20个月期间,我国境内家暴导致的死亡案件有533起,635名成人和儿童死亡,包括被殃及的邻居、路人,平均每天家暴致死超过1人,其中绝大多数是女性。
在报告的监测范围内,20个月中发布了4725条反家暴信息。其中新闻媒体网站发布2006条,占总数的42.46%;全国妇联和各地妇联、8家妇女公益机构共发布1945条,占总数的41.16%;其中,32家妇联网站发布1187,占总数的25.12%;8家公益组织发布信息758条,占总数的16%。其他责任部门网站发布90条,占总数的1.9%。司法部网站最多,达28条;国务院妇儿工委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网站分别发布19条;再次是全国总工会、全国残联和共青团中央,分别发布8条、6条和4条,教育部和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分别发布3条。监测到的277件被报道的家暴个案中,女性受害者占82%,男性受害者占17%;未成年受害者占15%(未成年受害者中女性占54%)。
报告显示,妇联系统网站发布的反家暴信息也是以反家暴宣传教育为主,有748条。与新闻媒体发布的反家暴新闻所不同的是,妇联网站发布的反家暴培训或能力建设类信息较多,有294条;家暴介入服务类信息有107条;反家暴政策法规等有24条;反家暴报告、领导讲话等有10条;反家暴专题研讨会有4条。
另外,各省妇联发布的反家暴信息数量多少不均,发布信息最多的是湖南省,超过160条;其次是黑龙江省(80条),再次是广东省(74条),西部的甘肃、陕西、四川等省市妇联发布的反家暴信息较多,活跃度较高,和东部的上海相当(50~60条)。而新疆、西藏、海南等沿边省区,与河北、天津并列信息最少,在3~6条。
反家暴信息发布量方面的欠缺,除了责任主体发布量小、信息内容分布不均、信息发布量下降之外,还有对农村的关注不足。本报告监测到277件家暴个案报道,227件发生在城市,占81.95%;发生在农村的50件,占18.05%。
反家暴信息发布还存在质上的缺陷。主要表现在:一些报道存在责备受害者的现象,如将一些悲剧的发生归咎于受害者不主动求助、不及早求助、不报警,或不积极申请告诫书和保护令;但却不探究责任主体缺乏反家暴意识、不了解自己的法定义务、不以方便求助者的时间和方式提供服务、相互推诿、拒绝转介庇护所等问题。还有一些报道存在性别歧视,对女性和受暴者造成再度伤害。还有一些典型案例缺乏跟进报道。
强制报告制度需进一步落实
报告还提到,强制报告是反家暴法的一大制度创设。对此,有关部门发布了多个文件,包括教育部2016年3月1日颁发的《幼儿园工作规程》、国家卫计委2016年5月25日下发的《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健康关爱工作的通知》、国务院《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发〔2016〕13号,由民政部、中央综治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公安部、财政部和卫生计生委八个国家机构2016年11月8日联合下发),辽宁、湖北省卫计委的相关文件。
来源:人民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