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发布中小学学生餐营养指南

 《小康》 ● 中国小康网   2024-01-17 17:09:28

中工网讯 1月11日,河北省卫健委、省教育厅联合发布《河北省中小学学生餐营养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指南》适用于为中小学生供餐的学校食堂或校外学生餐供餐单位,规定了6至17岁中小学学生餐的各项营养要求。

《指南》要求,供餐单位为中小学生制作供应的学生餐应遵循“安全新鲜、营养均衡、厉行节约”的原则。学生餐菜肴应当保证食材新鲜,不得采购和使用亚硝酸盐(包括亚硝酸钠、亚硝酸钾)、含铝食品添加剂;不得制售冷荤类食品、生食类食品(新鲜水果除外)、裱花蛋糕、现榨果蔬汁等;不得加工制作四季豆、鲜黄花菜、野生蘑菇、发芽土豆等高风险食品。供餐单位应当规范食品加工制作行为,生熟食品分开存放、加工。加工制作食品的容器和工具按标识区分使用,餐具用具清洗消毒彻底,按规定的温度和时间配送食品。

《指南》强调,供餐单位应按照要求进行合理配餐,以确保学生每天摄入的营养符合其生长发育和学习需要,预防钙、铁、维生素A的缺乏,避免热量、脂肪、糖分的过多摄入。学生餐一日三餐应提供谷薯类、新鲜蔬菜水果类、鱼禽肉蛋类、奶及大豆类等4类食物中的3类及以上,尤其是早餐,应保证食物种类多样。推荐中小学生平均每天摄入12种以上食物,每周的学生餐食物种类应不少于25种。中小学生三餐不能用糕点、甜食或零食代替,不应将含糖饮料作为辅助配餐提供。

(河北工人报记者周斐)


作者:周斐
责任编辑:李煦
来源:中工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