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缴满15年就够了”误解该如何消除?
张涛
近日,关于“未到退休年龄,社保已缴满15年,是不是可以不再交钱坐等退休了?”的相关话题,在网络平台引发热议。据《经济日报》报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官方微信回应称,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15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在职职工社保缴费满15年后,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之前,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继续为职工参保缴费,达到待遇领取条件后办理退休手续,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近年来“社保缴满15年就够了”的说法在网上流传甚广。尽管一些地方和部门已经多次出面澄清,但仍有不少人存在认知误区,认为只要社保缴满15年就可以坐等退休,不用继续白交钱了。如今,作为国家层面权威部门,人社部通过官方微信予以回应,有望进一步消除公众误解,帮助人们正确看待和参加社保。
“社保缴满15年就够了”一说的缘起,是《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15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15年的,可以缴费至满15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不过,应该指出的是,这里提到的缴费年限满15年只是满足领取基本养老金的最低年限要求,达到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门槛”,并不是缴满15年就可以不用缴费了。
社会保险是国家立法强制建立的社会保障制度,用人单位和在职员工都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根据《社会保险法》,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因此,在职职工社保缴费满15年后,用人单位仍需按规定继续为其参保缴费,直至退休。
当然,社保缴满15年后继续缴费,并不属于“白交钱”。基本养老金的计算与缴费基数、缴费年限直接相关,缴费基数越高、累计缴费年限越长,退休时领取的养老金越多,也就是常说的“长缴多得,多缴多得”。因此,除了用人单位和在职职工依法依规缴纳社保,灵活就业人员在以个人身份参保时,也建议在缴满15年后继续缴费,让将来的养老待遇更有保障。
此外,值得一提的是,社保并非只包含养老保险一项,还包含了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一方面,对用人单位来说,依法缴纳社保也是保护用人单位自己。比如,当员工发生工伤事故,可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员工的医疗费用、工伤待遇等,大大降低了用人单位的工伤支出风险。另一方面,对劳动者而言,一旦停缴社保,后续遇到生病、生育、工伤或失业,可能就得不到相应的保障。与若干年后的养老金相比,这些更是短期内可以看得见、摸得着的权益保障。
无论从履行法定义务的要求,还是从保障合法权益的角度来看,广大劳动者都不能盲目相信“社保缴满15年就够了”,必须为自己算好法律账、经济账,切勿随意断缴、因小失大。
来源:北京青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