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淮北市相山区党建引领聚合力 街道治理 就该这个样
“现在的街道工作,跟以前可不一样了!”在安徽淮北市相山区,许多街道党工委书记都感到近年来的种种变化:基层的任务和要求在增加,力量和资源向基层下沉,各条线的站所都成了街道的“直属单位”,党工委的抓手多了,基层干部也更有积极性了。
这些变化,源自相山区坚持放权与减负相结合,大刀阔斧进行街道职能改革;源自推动资源力量下沉,提升党组织引领基层治理能力……
明责赋权 治理提速
常年工作在群众身边,许多基层治理难题,需要街道去面对和解决。但由于责大权小、权责不清,往往有心无力,特别是碰到拆除违建、整治违法经营等“硬骨头”时,往往处于进退两难的境地。
如何破解这一难题?相山区出台《关于深化街道体制改革的实施方案(试行)》,在赋权、下沉、增效上下功夫,确保街道职能清晰、权责一致、运转协调、保障有力、依法高效。
相山区把好街道事务准入关口,全面取消街道招商引资职能,厘清街道社区责任清单、权力清单,明确街道履行加强党的建设、组织公共服务、领导基层自治等8项职能,切实为基层减负,让街道社区党组织腾出更多时间和精力,强化公共服务、公共管理、公共安全。
“过去靠面子,现在靠制度。”相山区赋予街道党工委对辖区事关群众利益的重大决策和重大项目的建议权,对区级职能部门及派出机构负责人的人事考核权和征得同意权、对区职能部门考核的参与权,使各条线的力量都被“整编”到街道党工委麾下,让街道有责任、有权力、有能力为群众办事。
“过去,街道社区党组织什么都管,什么也管不着,什么都抓,什么也抓不起。‘明责赋权’后,街道党工委具备了领导势能、增强了力量动能、提升了治理效能。”
共建共治 夯实堡垒
斑驳的墙面披上了靓丽的新衣,彩绘文化墙上,引人注目的彩色图画,将生态理念巧妙融入其中……市环保局东侧的房星巷,这个几十年的老巷子摇身一变增了“颜值”。
这得益于东街道“大工委”共建单位的互联互动、协同推进。2018年,东街道与市环保局多次召开联席会议,围绕破解房星巷环境突出问题、提升全民环保意识商讨方案。实施过程中,两家单位负责人多次现场联合办公,如今,这面文化墙不仅是附近居民茶余饭后谈论的热点,也成为生态环保宣传一道靓丽风景。
各类党组织虽在同一区域内,但关系互不隶属、层级高低不同、领域多元多样,统筹谈何容易。如果街道对驻区单位一味索取没有回报,就会“剃头挑子一头热”;如果靠行政手段搞“拉郎配”式共建,难以坚持长久。
为了让“条条”和“块块”成为利益共同体,相山区树立“一盘棋”思想,打出消除壁垒的组合拳——条块结合、双向互动。
一方面,相山区横向推进区域党建融合,进一步完善街道“大工委”、社区“大党委”共建机制,创新推广以党组织为核心,汇聚“两新”组织、驻区单位党组织等多元力量,探索“工委主办+轮值承办、阵地联建+双重管理、活动联办+党员联管、搭建平台+为民服务”的“4加”及共谋、共筑、共织、共提“4共”的“一核多元、4加4共”模式,形成共商共建共治共享新机制。
另一方面,相山区纵向构建“区委统、街道联、社区拢”三级联动体系,落实区、街道、社区党建联席会议制度,实行大事共议、实事共办、要事共决、急事共商、难事共解“五事联办”,打破各吹各打的党建工作格局;逐级建立健全调度通报、动态管理、督促检查、跟踪问效等制度,真正做到组织、责任、工作、制度“四项联动”。
“街道‘大工委’一声哨响,打破了原有组织聚集难、沟通联络难、资源整合难、推进落实难、作用发挥难的‘五难’壁垒,使城市基层治理的力量不再单薄,解决问题渠道更加多元。”东街道有关负责同志说。
民呼我应 党群同心
小区环境卫生大改善,老人行动不便物业上门帮忙,志愿服务形式多样……对于相山区三堤口街道庆相桥社区甲天下小区的居民来说,自从社区开展“红色物业”工作以来,小区里的变化大家看在眼里、喜在心间。
为提升为民服务水平,三堤口街道在家天下物业公司,先试先行打造“红色管家”党建服务品牌,以“红色物业”促进精细化管理、零距离服务。
三堤口街道党工委建立“街道党工委—社区党总支—物业公司党支部”三级组织架构,构建起社区党总支、社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物业公司“四位一体”的运行模式,确保“红色物业”既是党的声音“传声筒”,又是服务群众排头兵;物业公司用匠心做好惠民服务,在最近现场了解居民所需,用最短时间反映居民所急,最大努力解决居民所难,打好“为民惠民”牌;听取民意,社区党组织与物业公司共驻共建,组建11支以党员为队长的“红色管家”志愿服务队伍,让专业物业参与社区志愿服务……
“民有所呼,我有所应。”城市基层治理要让群众感受到党组织就在身边。
相山区按照“一街道一中心”设置综合执法中心,公安、城管、市场监管、应急管理(消防)等部门分别派驻执法力量集中办公,对群众反映可直接解决的问题,相关执法人员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解决,需要多部门协同解决的相关执法人员必须听从街道统一调配,按照职责开展执法。(作者:中国组织人事报通讯员 相祖智)
来源:中国组织人事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