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房养老丨多地开展居住权登记!重庆、武汉、济南、石家庄……

 《小康》 ● 中国小康网   2022-05-13 13:39:19

导读:

“让全体人民住有所居”,《民法典》增设居住权制度的终极目标在于解决老年人、妇女以及未成年人等弱势群体的住房问题。我国目前已经有经济适用房、廉租房、住房公积金、限价房和公共租赁房等多层次的保障性住房,居住权的设立有利于进一步完善住房保障体系。

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中,新设立了一种权利——居住权,规定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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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法典》实施后,居住权登记工作在全国各地陆续开展。居住权设立后,居住权人在权利生效期间,享有占有和使用房屋的权利,即便房屋产权发生转移,居住权也不受影响。

  据了解,居住权在不动产登记机构登记办理。

  法律专家表示,居住权不仅可以在亲属间设立,也可以在没有亲缘关系的个体间进行。

  例如,失独老人先为自己设立居住权,再把名下房屋出售,老人可以在晚年获得一笔收入,实现以房养老。

全国多个城市已启动居住权登记工作

  据不完全统计,目前,重庆、安徽合肥、湖北武汉、山东济南、四川成都、湖南长沙、浙江杭州等多座城市已经启动当地的居住权登记工作。湖北武汉自去年7月起开始办理居住权登记,半年内,当地已办理居住权登记330余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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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庆

  2022年1月5日,重庆市民袁先生和父母一起来到重庆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服务大厅,将自己位于渝中区新华路的房屋为父母亲设立终身居住权,办理登记手续,成为渝中区首例居住权登记受益者。

  河北石家庄

  5月10日,石家庄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颁发了首本居住权登记证明,标志着居住权登记制度在石家庄市正式落地。

  此前于5月1日起,石家庄市辖范围内国有土地上的住宅,申请人可以按照《办法》的相关条款办理不动产居住权登记。

  此外,《办法》还对如何办理首次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以及登记材料范本进行了明确。

  河北邯郸

  邯郸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也印发实施了《邯郸市居住权登记操作规程(试行)》,依法规范居住权登记,保障居住权人合法权益,推动居住权登记落地实施。

  河北保定

  2022年3月11日,市民李先生从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拿到了保定市第一张居住权登记证明,这标志着《民法典》中新增用益物权——“居住权”登记在保定市正式落地实施。

江苏苏州

  2021年8月6日上午,家住南新花苑的陈老伯和家人一起来到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在递交了相关材料后,很快就领到了苏州市首本居住权登记证明,这也标志着居住权制度在我市正式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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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徽滁州

  滁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也向市民颁发滁州市不动产居住权登记证明,“居住权”这一新型用益物权在滁州市正式落地实施。

  早在3月1日,滁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便印发《滁州市居住权登记操作规范》,明确居住权应当申请登记,并只有在办理了登记手续后才能生效、具有法律效力。设立居住权的房屋用途只能是住宅,居住权的期限,可以自行设立。

  浙江宁波

  2021年10月18日,从宁波市鄞州区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获悉,该中心于10月15日下午颁发了宁波市第一张“居住权”登记证明。

  浙江余姚

  日前,市民孙女士从余姚市行政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窗口工作人员手中领取了居住权《不动产登记证明》,这也是余姚市发出的首张“居住权”登记证明,标志着居住权登记在余姚市正式落地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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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白静
来源:《小康》•中国小康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