岛内全面取消限购 厦门多子女家庭买二套房认定为首套
《小康》 ● 中国小康网 2023-11-16 08:20:28
近日,厦门市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房地产市场相关政策的通知》,其中明确,多子女家庭(二孩及以上)购买的第二套住房认定为首套,购买的第三套住房认定为二套。
据报道,11月15日,据厦门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官微消息,厦门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房地产市场相关政策的通知》,其中提出,调整思明区、湖里区调控措施和住房贷款政策,在思明区、湖里区购买商品住房,不再审核购房人资格(商品住房项目土地出让合同中另有约定的除外),并适时调整优化思明区、湖里区首套和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比例和利率下限。
值得注意的是,本次新政进一步优化家庭首套房认定标准。多子女家庭(二孩及以上)购买的第二套住房认定为首套,购买的第三套住房认定为二套。多子女家庭根据政府相关部门出具的住房套数认定证明,向银行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有关部门按照现行政策适时组织配套执行。住房套数认定未涉及住房税收政策。
另外,对于贷款购买思明区、湖里区商品住房的居民家庭,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5%,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5%;对于贷款购买上述区域商品住房的居民家庭,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按现行规定执行,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调整为不低于相应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加30个基点。
(中国小康网综合每日经济新闻、新京报、厦门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官微)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白静
来源:《小康》·中国小康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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