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一村发征地养老保障费63元分139个月, 每人每月领0.5元
近日,网传一则通知称:广东肇庆市高要区蛟塘镇禄栏村征地养老保障费每人每月0.5元。此事引发网友广泛关注。
据报道,12月6日,广东肇庆市高要区蛟塘镇禄栏村村民委员会发布的一则通知显示:各位村民,继上周通知16周岁以上村民发放的征地养老保障费情况说明,禄栏村被征地共6.7亩,合计养老保障费约66277元,公示16周岁以上村民1044人,约每人63元,该笔保障费由人社局分139个月直接转入个人账户,每人每月约0.5元。
未够60岁的可以申请办理转让给够60周岁亲属代领取,转让办理时间2023年12月6日至12月8日(共3天),请需要办理转让的村民带上户口簿到村委会办理。(注:如老人去世补贴终止)
网传“每人每月0.5元”通知(图源网络)
记者注意到,这份通知的落款单位为禄栏村民委员会,并加盖了公章。对此,不少网友对发放方式表示不解,并留言评论称:每人每月发放0.5元,为何要搞得如此大费周章?
为核实这份通知的真实性,12月8日,海报新闻(报料邮箱:368064845@qq.com)记者电话采访了禄栏村村委会,工作人员回复记者称,该通知确系村委会所发。“这笔钱属于村民养老的福利,和征地款有所不同,征地款已经正常发放给村民了,但是这笔钱根据相关规定不能一次性领取。”该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由于这次村里征地的面积比较小,但是村民人数比较多,所以计算下来显得钱数不多;此外,这笔钱将由人社部门直接发放给村民,不通过村委会发放。
为何按照139个月发放?工作人员解释称,征地养老保障费并非征地补偿款,目前征地补偿款已开始下发,养老保障费属于额外的福利,因其为养老保障,按照每个月的养老福利给的,不像征地补偿款可以一次性下发。“这个是福利,就像退休金也是每个月发放一样”,该工作人员称。
为何养老保障费可以向16周岁以上村民发放?工作人员称,实际施行时,未满60周岁的村民,年满60周岁后方可领取,或可以申请办理转让给够60周岁的亲属代为领取。若60岁以上的老人去世后可以一次性领取:如有社保的人群不可以领取保障费,但可以转让给亲人领取。
工作人员称,因部分村民不理解,已重新更正通知并向村民解释。
南方都市报记者查阅发现,12月4日,肇庆市高要区人民政府官网公布《新建广州至湛江高速铁路(高要段)工程建设用地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在被征用土地涉及的权属单位中,禄栏村第一经济合作社、第二经济合作社和第五经济合作社均被列入该范围。
根据2021年肇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关于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我省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政策意见的通知》,要求各县(市、区)按照“先保后征”原则开展征地养老保障工作,对补贴对象未确定、征地社保费未足额预存的,不得批准土地征收。在实施过程中,留存资金分配可以采取平均分配到征地安置补偿方案制定时年满16周岁以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落实参保的“保底措施”。
(中国小康网综合极目新闻、海报新闻、南方都市报)
来源:《小康》·中国小康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