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矿区生物多样性
中国小康网 独家专稿
文|《小康》·中国小康网记者 袁帅
矿区发展要考虑生物多样性,推出生物多样性矿区标准旨在指导矿区做好生物多样性工作,同时,要对矿区进行认证和评估,借以推动生物多样性工作。
作为矿产资源大国,近年来,我国矿业迅速发展。国家自然资源部印发的《中国矿产资源报告2023》指出,截至2022年底,全国已发现173种矿产,2022年新发现矿产地132处。
然而,大规模的开发也带来了生态环境问题,在近期公布的第三轮第一批中央环保督察通报第四批典型案例中,就不乏违规开采矿产、资源浪费严重、生态修复不到位,甚至对文物保护造成不利影响的案例。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绿色发展基金会(下文简称绿会)副理事长兼秘书长周晋峰指出,矿区发展要考虑生物多样性,推出生物多样性矿区标准旨在指导矿区做好生物多样性工作,同时,要对矿区进行认证和评估,借以推动生物多样性工作。
制定《生物多样性矿区标准》
在全球范围内,如何使采矿业对生物多样性友好,是一个值得探讨的话题。采矿这一工业行为可对环境、生物多样性产生较大影响,其破坏力不仅表现在对地表的破坏上,还表现在对环境的严重影响上。在采矿作业中,矿山占用了大量的农业用地,并对山体和植被造成不同程度的破坏,野生动植物自然栖息地受损,滑坡、山洪等灾害时有发生。长期开采还会改变周围生态环境,特别是环境污染,不仅严重污染空气,而且污染地下水。
重要课题 采矿业常常被认为是导致生物多样性破坏的产业。在全球范围内,如何使得采矿业变得生物多样性友好,是一个备受关注的课题。摄影/宁颖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意见》中的相关部署要求,切实推进矿区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2022年,绿会标准工作委员会联合有关矿业企业编制了《生物多样性矿区标准》(T/CGDF 00034-2022)团体标准。该标准从矿区科学规划、绿色开采、节能和综合利用、环境治理、生物多样性恢复、企业责任、应急管理等环节进行规范,以推进生物多样性友好矿区的建设,促进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适用于矿区规划、资源开采、环境治理及环境影响评价等工作。
在素有“青铜之都”美誉的大冶举行的第三届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论坛上,周晋峰指出,无论是将废弃矿山改造为旅游景点,还是在矿山上大量植树、种草、建造花海,当下很多矿山修复和治理存在非常严重的过度干预。生物多样性第十五届缔约国大会的缔结文件中有一个重要的报告指出,人类对自然的改变是生物多样被性破坏的最大原因。
绿会从团体标准入手,制定了旨在全面推动、指导矿区做好生物多样性工作的《生物多样性矿区标准》。周晋峰指出,这一标准是为了企业的健康发展,而不是为企业利益。开矿之前的前期评估、开矿过程之中的生物多样性运营、开矿之后的生物多样性恢复,都需要矿区生物多样性标准给予引导和评估。对矿区而言,从最初的选矿、定矿到生产等全过程,其中每一个重要的环节都要遵循生物多样性的标准、生态恢复的标准。由此,基于流程,《生物多样性矿区标准》在内容上既包括矿区规划生物多样性、矿区建设生物多样性、矿区运营生物多样性、矿区恢复生物多样性等几方面,还兼顾直接和间接的生物多样性影响。为了使矿区在建设中把“生物多样性”自始至终都当作一个重要的考量,《生物多样性矿区标准》的制定不受具体一个矿的生物多样性调查的影响,而且考虑可操作性及可执行性。矿区的生活区、办公区、尾矿区等都要做到生物多样性友好,是我国首部关于矿区的生物多样性标准的核心理念。
对于为何此次《生物多样性矿区标准》名称中没有强调“保护”,是否影响与世界认知的同步,周晋峰分析称,生物多样性的概念不仅仅是“保护”,还有恢复及可持续利用。如果矿区的生物多样性得到积极治理和恢复,后续的经济利益就可以反哺生态文明建设,将企业效益和生态文明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实现共赢发展。所以建议不加“保护”二字,用“生物多样性矿区标准”。
矿山修复四项原则:
节约、自然、有限、宏观
矿区开采不局限于森林、草原等的陆地矿山,更有海底采矿,周晋峰表示,深海采矿是一个前沿,且在国际上非常具有争议性的话题。对于海洋的开发,要认真学习我国海洋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关精神,积极投入到全球海洋治理的行列,为防治海洋环境污染、保护海洋生物多样性、实现海洋资源有序开发利用贡献来自中国社会组织和全国一级学会的力量。“不是不要发展,而是要可持续发展,实现以生态文明思想为灯塔、以新科学技术为动力的发展。要推动科学研究,而科学研究提升了我们的生态保护水平。”周晋峰告诉《小康》杂志、中国小康网记者。
《“十四五”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行动计划》指出,要建立完善的绿色勘查标准体系,开展年度绿色矿山实地抽查核查,高质量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对于矿山的生态修复,周晋峰提出了节约、自然、有限修复与宏观四项原则。首先,矿山生态修复工程需坚持节约优先,因为每一度电、每一滴水背后都存在着资源环境代价。对废弃矿山渣堆的处理,应以自然恢复为主,尽量采用“基于自然的解决方案”开展修复,以降低对自然资源和能源的耗费,并减少二次污染。其次,自然讲究一个“宜”字,从当地实际情况出发因地制宜进行修复。如对遗留废弃地进行植被恢复时,首先需充分考虑适合本地环境的乡土物种,确保生物多样性。如在沙漠地区就不宜大规模种植高大乔木,以避免对地下水资源超量使用。再次,避免过度修复,因为过度修复往往意味着高昂的治理费用。最后,矿山修复要树立矿山生态修复的大局观、全局观,需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是生命共同体的原则,着眼于更为宏观的时空尺度来考量整个工程。“急于求成、做表面文章的修复工程常功亏一篑。修复并非几年之功,需要十年甚至更长时间才能看到效果。”周晋峰说。
矿区落实绿色发展意义重大,要想更广泛推广,就要引入更多合作方参与进来、让伙伴关系共同助力生物多样性矿区的标准制定。周晋峰表示,“争取建立广泛的伙伴关系,让有充分实践经验、长期参与相关治理的相关机构加入进来。哪怕有不同的意见,我们也要充分包容,让他们充分地发表意见,既需要民主、也需要集中。对于有益的意见积极采纳。这个工作方法是我们需要遵循的。这项工作要凝聚大家的智慧和力量,所有合作方都要发挥主人翁的精神。”
矿区生物多样性的保护和可持续利用对推进绿色矿业至关重要,对经济发展也会形成反哺。周晋峰表示,在接下来的工作中,《矿区生物多样性标准》将借鉴国际相关标准经验,尽快推进制定工作,争取做出生物多样性矿区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并进入国际标准体系。
“积极参与全球标准治理是我国深度参与全球环境治理的重要内容,《矿区生物多样性标准》从制定初期就考虑到了未来的国际标准化水平,助力增强我国全球治理话语权。”周晋峰如是说。
(《小康》·中国小康网 独家专稿)
本文刊登于《小康》2024年1月下旬刊
来源:《小康》•中国小康网